你以為你賺到了嗎?
文/艾瑞克周
〔吃虧就是佔便宜〕這句話演變到現今的台灣社會已經變成〔不佔便宜就是吃虧〕。
說起來很羞恥,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社會把佔別人便宜成就自己變成了一項值得到處炫耀的事。
最近讀到一篇文章正說起了這股在台灣形成的風氣和現象
不禁使我想起多年前柏陽寫的書-醜陋的中國人,似乎不會發生在外國社會中的事,在中國人的社會卻司空見慣。對於這點,坦白說隨著年紀的增長,愈來愈有感觸。
一個人找到了信用卡公司的條文漏洞,用了自己的小聰明賺了一筆錢,這樣地行為被社會封為〔卡神〕,自己彷彿也認為平時信用卡公司從人民身上A走太多錢,所以這麼做也算是〔替天行道〕。
仔細地比對百貨公司,銀行,各式各樣也卡發現有些灰色地帶可以鑽,用了之後還可以理值氣壯地爭取自己的權益,台灣人絕對一個也不放過,大家稱之為聰明的消費者。甚至怪起那些業者,因為是他們自己沒有把規則定清楚,因為他們平時賺太多了,這時回饋大家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對?!
這種事如果在歐美或日本絕對不會發生,因為沒有人會花廿四小時研究鑽漏洞,就算知道有漏洞也沒有人會去挑戰它。看在台灣人眼中會覺得這些人真笨,明明可以賺一筆的卻不去賺。但是別人卻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做人處事原則,不是你的就不該去拿,就算規則的設立有灰色地帶或漏洞,為了可以持續享受到這樣的優惠,再怎麼樣都不會有人去破壞它。
只有台灣人,一昧地以為這麼做是對的,殊不知自以為聰明和賺到的台灣人正在破壞一個良好的商業機制。過一段時間當業者們開始厭倦這種玩遊戲還得請律師專家學者來確保一點灰色地帶和漏洞都沒有的日子後,慢慢地所有的優惠和好處都會從台灣的社會上消失,隨之取代的就會變成死板呆滯的折扣,送禮。
你以為你賺到了嗎?
電視購物頻道大風行,引進了國外購物退貨的觀念,在電視頻道上購物十天內可以退貨退錢,結果大量的消費者開始利用,甚至〔享受〕這種〔好處〕。不但不覺得不好意思,反而認為自己賺到了!因為買了十天的東西只要原封不動的還回去,不但東西你用了十天,錢也可以拿回來,完全的享受了不花一毛錢卻租了十天的好東西的好處。
訂飯店,訂餐廳,訂旅遊行程也是一模一樣,台灣的消費者完全不在乎店家營業的作業以及成本控管,只在乎自己有沒有訂到位,就算訂到了,在沒有花錢之前消費者都可以主張取消。話是沒有錯,這是保護消費者的做法,但因為你的一己之私卻使得業者蒙受損失卻不自知。
或許有人疑問?怎麼可能有損失?
首先大家必須要了解,一旦你訂了位子店家就會認定它是一筆生意,那麼後來的人的訂位就會被取消,而店家也會因為你的預訂而開始準備食材和人力。如果你突然間取消了或是根本不來,那麼店家不只損失你一單生意,原本可以接的生意也等於不見,而為了你的訂位而準備的食材也報銷。
是呀,你是賺到了,可是別人呢?
訂飯店,訂旅遊行程也是同樣地道理。因為你的自私讓大家白忙一場,因為你的自私使得業者預期中的生意消失,因為你的自私讓台灣人的信用變得愈來愈不值錢。
在日本如果你預訂了一間餐廳的位子,掛斷電話前店家一定會再叮嚀一句〔如果有事不能來的話請儘量早一點通知我們,謝謝。〕這不只是店家的責任,它更是消費者的義務。
如果台灣的社會繼續鼓吹這種完全錯誤的消費者賺到行為,台灣將會變成是一個營業者最害怕的國家,因為在你踏進台灣做生意之前你必須要花至少半年的時間好好的請律師專家學者研究,研究怎麼做才不會被台灣的消費者當成祭品,怎麼做才不會被聰明的台灣人玩爛玩殘。再這麼下去,誰還會來?誰還想要在台灣開業?
商品標錯價錢是店家的錯,亳無疑問。但消費者明明看得出來這有問題還拼命的下單去購買,難道消費者的心態沒有問題?你明知道這是一個錯誤的標價,你卻自以為賺到了還奔相走告的跟大家說,事後等著店業出面來解決,看看能不能分到一點什麼好處。如果沒有分到或是不滿意,還大言不慚的說要維護自己的消費者權益?逼著業者道歉低頭認錯。那麼,究竟是你不要臉,還是業者不要臉?
你以為你真的賺到了嗎?好好想一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