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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14:31:38瀏覽778|回應0|推薦2 | |
「嚴重」應全撤 「次嚴重」須避難 〔記者林毅璋、鍾麗華、蔡清華/綜合報導〕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昨天決議,今後若有風災或水災之虞時,列入土石流潛勢「嚴重」地區的民眾,應全數撤離;「次嚴重」地區不撤離者應於社區內安全避難處所避難,但上述二地區的老弱或慢性疾病者均應撤離,且須優先撤離。 行政院長劉兆玄前日要求,內政部與國科會要在一日內重新擬定土石流警戒區與易淹水地區的緊急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災防會昨天就快速做出決議。 由於莫拉克風災後,還有部分地區道路中斷,因此土石流潛勢地區疏散撤離方式有所改變,依等級分為嚴重、次嚴重與一般地區三級,但依雨量發布紅色或黃色警戒方式不變。 老弱或慢性病患 優先撤離 嚴重地區撤離的時機,為颱風警報發布時,及依據氣象資料研判結果有撤離必要時,次嚴重地區的撤離時機與嚴重地區相同。 農委會水保局舉例,「嚴重」地區是指曾發生大規模崩塌、土石流地點現地無法避難或無進出道路的地區,例如阿里山鄉的山美村等 ,一旦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可能受困阿里山區的一千五百人就會撤離。 「次嚴重」地區是指道路雖通,但地質仍脆弱者,如南投信義鄉的神木村,發布黃色警戒或在黃色警戒之前,老弱婦孺就優先撤離。 至於「一般」地區,例如桃竹苗山區,回歸原來規定,只有「保全住戶」必須強制撤離,不過,地方政府得視情況決定是否擴大撤離範圍。 次嚴重地區內不撤離者,應於社區內安全避難處所進行避難,內政部社會司協助地方政府備妥七日民生物資。災防會將偕同社會司及原民會,協助地方政府調查建立老弱、慢性疾病者名冊,未來執行撤離時,將由村里長負責通知及集合。 至於水災潛勢地區疏散避難撤離等級與作業程序,同樣分為嚴重、次嚴重、無淹水等三級。嚴重地區應全數撤離,次嚴重地區內不撤離者,應於社區安全避難處所或自家二樓以上進行避難,但老弱或慢性疾病者須優先撤離。 因應可能形成的颱風,高雄縣長楊秋興昨要求相關單位擬出有效疏散計畫。縣農業處表示,農委會水保局列管的土石流潛勢溪,高縣有六十一條,但受莫拉克颱風重創之後,原本的疏散、避難地點已不合時宜,且因水保功能嚴重遭受破壞,未來只要山區降雨超過三百毫米,便可能成災,因而研擬土石流警示達黃色警戒就應通知民眾撤離。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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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