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箴14:21 )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除了包容與忍耐,更重要的是能明白:「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因我們同是罪人,不分你高我低,活出主的形象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
回首以往——我是這樣一個人
我的隔壁鄰居在家養了上萬隻的鵪鶉鳥,每一次賣鵪鶉鳥糞便都會有上千元的收入。鄰居家地方有些窄,鵪鶉糞又多,為了不損失經濟他來借用我家地盤。他說只鋪一塊樓板寬的地方在我家屋後,我們就答應讓他鋪了。
我和丈夫去外地上班一段時間回來後,我傻眼了:鄰居竟然鋪了兩塊樓板寬的地方不說,還把兩家共同過路的弄堂也用磚頭砌起來,蓋上石棉瓦,裝上門,在裡面堆稻草。看到眼前的這一切,我心裡真不是滋味,可窩火了,恨不得馬上去把鄰居砌的弄堂給拆了,再跟他理論一番。差點喪失理智時神開啟我:你是信神的,應該先安靜下來禱告。
可不久後,鄰居又想到一條致富之路,農田不種稻子搞副業(栽梨樹)。一段時間後,我到田里一看,頓時就傻眼了:鄰居在緊靠我家田邊挖了一條深深的溝,像游擊隊挖的地道戰一樣。溝這麼深,如果遇到下大雨,我家的田就會坍塌了。我心裡很不是滋味,但想到我是信神的,面對鄰舍,哪怕是仇敵我要實行愛人如己,於是我忍耐了下來。可事情並沒有就這樣結束。
鄰居家的梨樹園裡要栽水泥樁,鄰居又來與我們夫妻二人商量,想把水泥樁栽在我家田坎上。我一聽心裡又有些順服不下來,我說:「水泥樁栽在田坎上,我要是去田里打農藥怎麼好走啊?」鄰居卻笑著說:「靠你家田坎邊上再撈出一尺寬出來不就有路了嗎?」聽他這麼一說,我心裡又火又無奈,心想:這人可真奸詐,把我家田里撈一尺寬出來做路,那我家田不就變少了嗎?算下來一年要少打一百多斤糧食。想到這我怎麼也說不出來同意的話。我家不同意,鄰居也沒敢強行栽。
但這之後我心裡七上八下的受煎熬了:想想鄰居的兒子得了白血病,把家裡的積蓄都用完了,還借了幾十萬元的外債,他只顧著掙錢沒有顧到我家的利益,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給他家栽吧,他們會不會以為我家好欺負,以後得寸進寸呢?我到底該怎麼實行呢?
神愛的引領——我在變化中
神的話說:「……殘酷的人類啊!勾心鬥角、你爭我奪、爭名奪利、互相廝殺何時到頭……」
「神永遠是至高無上的,永遠是尊貴的,人永遠是低賤的,永遠是一文錢不值的。因為神永遠都在為人類奉獻與付出,而人永遠都在為自己索取與努力……因為人的努力永遠都是為自己,不是為別人;人永遠都是自私的,神永遠都是無私的;神是一切正義與美善的起源,人是一切醜陋與邪惡的接替者與發表者……」我因著一點自身利益受損失就恨鄰居,甚至想把他家修好的弄堂給拆了,想想,這是撒但的毒素「寸土必爭,寸利必得」「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的思想觀點束縛著我,使我喪失了良心、理智。我也突然想起了去世的公公,他曾經因著一點自身利益受虧損跟鄰居吵鬧,鬧僵到一個地步,最後到死了也沒和鄰居說一句話,其實我看得出公公挺痛苦的!我今天不是差點就走上公公的路了嗎?臨到事就想維護自己的利益,憑血氣對待人,這不是正常人性該有的啊!神的實質是美善的,神為拯救我們道成肉身受盡了苦,最終被釘在了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神一直都是無私地為我們人類付出,神的愛太大太真實了。我作為跟隨神的人,也應該彰顯神、榮耀神,我應該明白、接受神的愛,並不是強制自己包容、忍耐,因為 認識了神的愛,我行的才會是愛!
我又看到神的話說:「當你背叛肉體時裡面不免有一番爭戰,撒但讓人隨從它,讓人隨從肉體的觀念,維護肉體的利益,但神的話還在裡面開啟光照,在這個時候,看你是隨從神,還是隨從撒但。」這一次我不想再憑撒但毒素活著,與人斤斤計較,去爭、去奪,而是根據神的話來實行,學會捨、學會放,多一分理解、體貼與愛,那我就能與鄰居和睦相處了。如果我在現實生活中臨到事還是憑自私的本性活著,臨到事就維護自己的利益,不根據神的話來實行,那我還是一個只講道理,活不出真理的人。憑撒但的毒素活著沒有正常人性,沒有性情的變化,活得痛苦。這一次我決心棄絕撒但,實行神的話滿足神,不再做只講道理不實行真理的人了。
活在神愛裡——現在的我們
我徹底放下對鄰居的恨,並且爽快地答應鄰居可以把水泥樁栽在我家田坎上,也答應再往我家田里撈一尺寬出來做路。鄰居看到我答應他家的要求,高興得合不攏嘴。看到他們的幸福笑容,我也感到很欣慰。
一次,我家裡的電路不通,鄰居知道後,就來幫助我家查找電路的原因。但因他對電不是太懂,後來又幫找來電工查到是我家的觸電保護器壞了,需要換一個。我說去買,鄰居趕緊說:「你先別買,我家裡好像有一個,我回家看看。」隨後鄰居把他家的給我家用上了,我給他錢,他卻說:「你們家幫助我們家已經夠多了,我做這點算得了什麼?」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
江蘇省 小吳
文章轉自:誰在見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