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條例條文修正案,明訂末期病人於意識不清楚時,可由最親近親屬代為表達不接受「無效醫療」,共同簽署「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使醫師於病人插管後,仍可以有依據的撤除維生醫療設備,讓臨終者免於接受無意義的痛楚。
在疾病照護過程中,護理人員有許多時間是陪伴在病人身旁,相處的時間有時甚於家屬,最容易獲得病人的信賴,病人身體的苦痛、心理的煎熬或心願都會告訴我們,使得我們具有為病人代言的責任和功能,包括為虛弱病人表達身體的不適、協助傳達不知如何啟口的心裡話,給家屬或其他醫療人員;更多時候要為不知所措或焦慮的家屬,主動提出召開家庭會議的需要,使家族成員能了解疾病進展,達到醫療照護計畫的共識。
在末期病人眾多的病房單位,多數護理人員均接受不適症狀控制、疼痛照護、安寧療護等的專業訓練,以因應臨床病人的各類需求,不斷的教育訓練及臨床磨練,讓護理人員不忘關照病人心裡及靈性層面的問題,滿足病人及家屬的對餘生期望,因此,通常獲得家屬滿心的感謝回饋。臨床的護理管理者亦隨時輔導及注意照護末期病人之護理同仁的身心健康狀態,以免人員在沉重的照護過程中疲潰、逃離。
末期照護是一「以生命照護生命」的神聖事業,護理人員以此自許,也是護理的價值所在。在忙碌的工作中,我們會於交接班時做完整的病情交班,也交換照護心得,但絕不會有將棘手的臨終照護交給下一班同仁的心態。藉此對十七日「無效醫療」報導中,提到打強心針是「留給下一班收拾」的說法作澄清,希望能表達大多數護理人員於安寧照護上的共識,也讓大眾了解護理人員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