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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聯合報-殺2狗分食 5人函辦開罰
2010/06/12 01:51:04瀏覽230|回應0|推薦0


鶯歌鎮民蘇信福的友人搬家,將2隻黑狗送他,蘇昨天將狗交給友人楊清吉宰殺,表明「要分狗胸肉」。楊又找3名鄰居幫忙在巷內將2隻狗放血、剃毛、火烤,還沒煮食就被警方及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查獲5人。

防治所說,5人都是失業的阿美族原住民,有人教唆、有人動手殺狗、有人搬運狗,共同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宰殺食用」、「虐待傷害致死」,將把5人函送法院,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由縣府開罰每人10萬元並公布姓名。

楊清吉懊惱地說,早年他跑船被漁船鋼索絞斷左臂,現在沒工作,那有能力繳罰款?沒想到殺狗會這麼嚴重,還把朋友也拖下水,不知該怎麼辦。

警方昨天上午接到民眾電話檢舉,有人在鶯歌鎮環河路巷內殺狗,要吃狗肉。鶯歌分駐所警員趕到,發現2隻狗已被宰殺,其中1隻狗的四肢及耳朵已被剁下,扣留在場的楊清吉(58歲)、吳阿旺(73歲)、林信介(37歲)及李志海(36歲)4人,叫他們先把狗屍埋到附近的河濱公園,再帶返偵訊。

楊清吉坦承2隻狗是友人蘇信福昨天上午表示要搬家、沒辦法養而交給他,他擔心沒能力養,蘇才說那可宰殺吃肉,蘇並要求分胸肉。蘇信福(56歲)說狗是住林口鄉族人搬家送他,他交給楊清吉並沒有要楊殺狗,只說「如有宰殺,要分胸肉給我」。

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人員獲報,趕到河濱公園挖起狗屍「勘驗」,發現是2隻各重約10公斤的成犬,都未植入晶片。

( 心情隨筆寵物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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