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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20:02:23瀏覽25|回應0|推薦0 | |
保大特勤中隊施姓與余姓員警凌晨3時許巡邏至高雄市大順路與鼎山路口時,發現陳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違停相當可疑,準備攔查時後座陳姓男子突然持手槍指向警方。 員警喝令對方下車不從後開槍壓制,與支援警力信用卡 零 利率再逮捕陳姓駕駛與副駕駛座洪姓男子,持槍指向員警的陳男胸部中彈,經送醫後不治,查出有強盜、毒品等案遭通緝。警方開22槍遭質疑過當。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晚間相驗,初步發現死者身中一槍,將再進行鑑驗程序,比對彈道以確定開槍的槍枝。施姓與余姓員警寫完報告後,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了解當時用槍等相關狀況後,都已請回。 法界人士指出,員警辦案開槍只要用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網路申辦信用卡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以及刑法第23條出於正當防衛者不罰。 保大特勤中隊員警也指出,施姓與余姓員警執勤突然遭亮槍突襲,當時不知對方火力和狀況不明,幸而對方槍枝卡彈,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事後清查從車上起獲4把手槍、2把衝鋒槍、305發子彈,其中達姆彈97發,且陳姓駕駛持有的手槍子彈10發已上膛,後座陳男持有2把手槍和子彈30發,讓員警嚇一跳。(編輯:張信用卡累積哩程數銘坤)1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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