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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 13:45:27瀏覽721|回應1|推薦1 | |
國一時喜歡的那個盧姓男生,活潑健康、總是漾著陽光笑容。那年寒冷的情人節還是要回校上輔導課,親手做的巧克力躺在書包裡,一整個上午,我不時伸手去摸,猶豫何時偷塞在偷抽屜裡。好不容易半天的輔導課結束,陽光男孩跑去操場打球,我鬼祟地摸到他的書包旁候著,怕被人發現,沒有勇氣將巧克力塞進他書包。一直等到他回家,我驚覺不該蹉跎,騎了腳踏車跟在他的公車後面。 跟丟了,不要緊!我掏出通訊錄查他家住址,循線找到他家,在門外苦苦候了三小時,想在他出門時不經意經過給他巧克力。有這毅力卻沒有勇氣按他家電鈴。三小時後我打電話找他,他母親說他去親戚家過夜不會回來。我難過地將巧克力給路邊的流浪漢吃了。 自此後,每年情人節我不是告白失敗、撞見伴侶偷情,就是被甩。或許是我的身體已經對情人節感到威脅,每逢情人節便感到暈眩、嗜睡、欲嘔......小病纏身,只有在家避風頭。這樣也好,才不會情人節踏出門又撞到啥倒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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