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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6 23:50:55瀏覽2338|回應0|推薦12 | |
我不常吃零食,所以零用錢花得不快,不過每天下午四點的點心時間卻一定得買東西解饞。不管幾點躺下去午睡,我一定在麵包車來到巷口前醒來,然後跟阿嬤領五元「存款」去買甜甜圈吃。當我氣喘吁吁地爬回三樓住家時,阿嬤已經泡好牛奶準備搭配了。我們總把甜甜圈捏成兩半分著吃,我指著一半的甜甜圈說好像月亮,阿嬤笑著說,「妳可以用手指甜甜圈,可是記得,不可以用手指尖尖的月亮喔。」我問為什麼?阿嬤說:「手指月亮的話,耳朵會被割的。」 「真的嗎?」我咬著甜甜圈,心中充滿懷疑。當天晚上,我趁阿嬤洗碗時打開窗戶,看見尖尖的上弦月。我伸出手指,遲疑了一會,直到有片烏雲飄過,遮住了月亮,我才偷偷比了月亮。一比完,我趕緊摸耳朵,竟然沒事。我還偷偷竊喜,阿嬤和月亮都不知道我的挑釁。 隔天,我的耳朵卻痛了起來。 阿嬤問起來,我才承認我用手指了月亮。「真不乖。」阿嬤低聲責備我,為我呼呼受傷的耳朵。我躺在阿嬤大腿,耳朵漸漸不痛了,我也沉沉睡去了。 到底是不是指月亮惹的禍呢?耳朵的傷一直是個謎。在我的記憶裡,那耳朵的疤真的存在了好幾天才消去。 因為移情作用,好一陣子我不太敢吃一半的甜甜圈。那段期間,我們改吃五香乖乖,因為怎麼分一半,它都是圓圓的,不會割我耳朵。 我還跟阿嬤撒嬌地說:「阿嬤,我每天都要吃乖乖,而且我再也不會指月亮了喔。」 阿嬤溫柔地撫著我的頭髮,「好乖」 一直到後來,阿嬤已經走十二年,我還是謹記著阿嬤的告誡,不再以手指月挑釁月娘。只是現在,我有能力購買圓圓的甜甜圈,阿嬤卻已經到天上去,再也無法和我分食一半的甜甜圈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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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