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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兩岸直航 王金平代表誰的利益撂重話?
2006/05/12 08:27:08瀏覽641|回應0|推薦9
 遭民進黨技術拖延了幾個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航條款,今天總算要表決。從李登輝到陳水扁,直航拖了十幾年,今天如獲通過,視法律如無物的執政黨當然可能我行我素,相應不理。但好歹有個法源,供將來遵法守紀的政府依循。

 不意冒出個「中立」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撂重話,十二日《自由時報》載:「對於泛藍片面推動直航修法的強勢作為,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忍不住說了重話,在協商時告誡居席次優勢的國、親陣營,『處理事情,不能靠票數多,就都要按照自己的意思』,直航修法涉及國家利益問題,一定要慎重,否則無法贏得人民信任。」

 「中立」是王金平的商標,商標後面賣的怎麼看都像是兩頭不得罪。同一報導中他說:「『我也主張推動兩岸直航、儘快落實三通』,王金平強調,但在推動前,一定要先顧及國家利益,不能只站在政黨的角度來處理問題。」王金平的「儘快」,是不是又要大家再等個李登輝加陳水扁的二十年?

 王金平嘴裡是哪個國家的利益,這個「國家利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沒見報導。

 一九九七、一九九九香港、澳門回歸北京後,兩地固屬特區,請問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直航港、澳,算不算兩岸直航?今天老共要是學當年蕭萬長在高雄劃「境外航運中心」,在上海在北京或大陸任何一個地方劃一境外航運中心「特區」,比照或不比照港澳特區直航,王金平與執政黨都得給個說法罷。

 國親版「直航條款」主要修正兩岸條例第廿八、廿九條,明定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大陸地區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得經許可後通關入境台灣地區。

 兩條哪一條不是「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憲法明定的人民權利?國家的利益難道是剝奪人民的權利?吳釗燮鬼扯的主權,等到他們的「台灣共和國」成立再說,或至少等到他們的「台灣共和國憲法」明文問世後再說。王金平何必跟著瞎起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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