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童小黃的趣味生活故事之二 >
丟一個玩具換五個包包
文/柳一
中午媽媽帶我去吃牛肉麵,我隨身帶著昨天才買的新玩具去,吃完還跟媽媽到對面的福利中心去買東西。
晚餐前我突然想到,玩具好像不見了。我和媽媽想了很久,都覺得應該是把玩具放在福利中心的籃子裡忘了拿了。媽媽載我去福利中心找,可是小姐說沒有人撿到。我的玩具就這樣一天就泡湯了,雖然是用阿媽的錢買的,還是有點難過!
回來時經過夜市,媽媽看到有人在賣一堆包包,就忘了剛剛還在罵我弄丟東西浪費錢,竟然一口氣選了五個包包,其中還有二個同樣樣式、不同顏色(她辯稱因為其中一個要給阿媽)。因為身上沒帶那麼多錢,還先把包包寄放在老闆那裡再跑回家拿錢。
媽媽拎著五個包包回家的時候,笑得臉上都是光,還把五個包包都攤在房間的床上欣賞了一個晚上,後來連剛從教堂懺悔回來的阿媽都加入欣賞的行列。媽媽說,今天晚上不但沒找回一個弄丟的玩具,還因此路過夜市,花了十倍玩具的錢去買回五個包包,所以這一切都是我害的。
她經常什麼事都說是別人害的,但說這句話時臉上有著幸福的表情倒是第一次。
為了懲罰她亂怪人,我大聲地抗議,叫她不要再提我的玩具不見了這件事,因為這樣我會難過。她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那她不講了,叫我不要難過。
其實媽媽不知道,剛剛爸爸已經答應我,要再補一個新的、更貴的玩具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