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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9 20:33:41瀏覽245|回應0|推薦0 | |
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魔業十事』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魔業十事』?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魔業復有『十事』。何謂為十?即 (一)違菩薩心,捨眾德本,偏心布施,見犯戒者,而懷瞋恚,遠諸懷恨,捨眾懈怠,避於亂心,得諸邪智。 (二)捨法師行,不勸法器,若宣經典,唯歎衣食,勸破壞器,而復勞厭,諸度無極。 (三)若復戒敕,所聞正法,不能奉行,釋雅訓誨,懈怠心怯,不順道教,心懷眾想。 (四)習諸惡友,遠善親友,樂聲聞緣覺,得所生處,樂離愛欲,寂滅其心。 (五)志厭菩薩,而誹謗之,求人長短,欲斷利養,惡眼視師,誹謗正法。 (六)所未聞經,聞之呰毀,聞餘法師,有所講說,不肯善聽,輕慢調戲,歎己惡彼。 (七)慕世談話雜句之辭、嚴飾之言,樂諸合偶句誄之業,好聞聲聞緣覺之業,所講言教,蔽深妙義,闡雜句飾,為不應器。 (八)若說深法,而不肯受,不求佛道,反住邪徑,越於度脫,習不吉祥,捨永安業,而敬樂此。 (九)歸命邪偽,未解未度,不修吉祥,不從真諦,恭恪啟受,亦不誦讀,心懷自大,不能謙下。 (十)有所言說,輒自高畜,念害眾生,不求道慧,不志寂然,常懷雜碎,所修正律,則為魔業。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魔業十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菩薩摩訶薩為『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而證得無上菩提,勢必(1)具大根(即世世生生培植無量福德善根);(2)有大智(即到十方世界普度眾生,而不著於度眾生之相,處處離相,清淨無染);(3)信大教(即深信般若大教,破除妄想煩惱,斷惑證真,離苦得樂);(4)解大理(即若能返璞歸真,發心修行,決定可以成佛);(5)修大行(即能精修六波羅蜜,發三心,修四攝,離相妙修,中道圓修);(6)經大劫(即三祇修福慧因,百劫成相好果,大願大行,精進不退);(7)證大果(即因圓果滿,福慧雙足,三覺齊備,萬德具足,終究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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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