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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義理十事』
2008/09/13 22:30:53瀏覽221|回應0|推薦0

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義理十事』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義理十事』?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義理有『十事』。何謂為十?即

(一)若聞法者,以何為要,曉了法義。

(二)解達空者,知本無事。

(三)分別諸法,修寂靜義,恬泊之故。

(四)解無所有,不著諸音。

(五)為如真諦,等于三世。

(六)入於法界,平和味故

(七)本無義者,如來所歸。

(八)真諦本際,解之如審。

(九)滅度義,斷勤苦患。

(十)修菩薩行,除諸所受。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義理十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義理』者,適於理之道也。如同《八十華嚴經》曰:「修多羅文句義理,無有忘失。」《思益經力說品》曰:「隨其義理不隨章句言辭。」《成實論眾法品》曰:「佛法皆有義理,外道法無義理。」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9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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