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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女不算「頓」,養父母卻要算日子。
2007/09/14 20:50:30瀏覽911|回應0|推薦3

偶爾拿錢給父母,父母總是一副不該向女兒拿錢的表情,我說:「您們養兒育女毫無差別心,為何等到子女要反哺奉養時,女兒就變成外人了。」

同樣的,父母養兒育女至少18年(現在至少要25年),要吃的、穿的、用的,還要教育費、交通費、娛樂休閒費,父母做牛做馬卻心甘情願。

等到兒女大了呢?養父母卻要論頓、算餐的。合理嗎?看到報紙上被孫子阻擋、毆打不准進家門吃飯的老婦人遭遇,令人鼻酸。他的大兒子竟然還說:「他已經在我家吃太多頓了。」

這新聞太爛了,不貼。

其實這不是特例,對兒女花錢不手軟,卻對奉養父母斤斤計較的,都類似心態,只是沒前述新聞誇張罷了。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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