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約德
司法改革.是不是換叫為[改"格".]較恰當?---把"格"都改掉了...如果不是林克穎David友人去重辦護照(已列出境記錄).我看還不會爆出來他已潛逃的事實?
檢察官對應到案而未到案.不去查找.不去查緝.拘提?檢察官真沒有責任嗎???怪怪.
現在才發通緝.是發給台灣老百姓看?有本事你發給英國當局吧!!!
可笑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