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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屆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佳作4
2005/10/05 12:05:55瀏覽237|回應0|推薦0
人過去在食店吃得自在,一時竟有些不自在了。是還要往那裡去,日常的習慣了,眼睛過去能亂掃,似看非看,耳朵也能聽到一切聲音,似聽非聽,反正不入心;但現今眼睛總被她吸引過去,使勁的收回來,但餘光仍留在那裏;還警惕著,看誰拿陽鷙的眼光看她,更仔細聽著,所有的嘈雜聲好像被過濾了,只聽到她的手數票子的沙沙聲,當然,誰這時議論她,就會像一個個驚雷一般的敲著他耳鼓。不對路啊。人常常就默了下去,只用力的呷酒,因而叫的酒也比往日的多。到踱近阿秀的收銀台的時候,也有些醺了,阿秀說,賢叔,少飲些哩。他似答非答,唔,未多。背後有茶客高聲道,老賢啊,約阿秀,到你的老窩兒吃豆腐去啊!阿秀的臉一陣飛紅,他也看不真切。剛轉身,聽阿秀叫道,賢叔,找你的錢!一時間,好像所有的茶客都停了筷,放下了酒杯,望著收銀台,似乎當初的那個秘密,他們都知道,都曾經看得個真真切切,現在,就看他怎麼辦了。背後又有茶客說,老賢,勿小氣,幾毫子,送阿秀罷。阿秀低著頭,錢放在櫃檯上,臉色已經復常,另一個埋單的茶客正遞過幾張油膩的票子,阿秀接了,沉靜的數著。這茶客側臉說,老賢,你的錢!幾張票子在桌上飄了一下,像要飛起來,何老賢出手一按,肘子收回去,桌子已空空如也,人也晃出了茶樓的大門。只覺背後茶客們嘴裡噓的一聲,無戲。他管不著了,人就有些清醒,該往西約街去,這回不會走到黃田路口去了,還點著一支煙,沿著騎樓慢慢走著,到了沙灘縣委招待所的時候,睜著矇矓的醉眼,果然還認得阿秀的那間屋子,一根竹竿伸到窗外,晃著幾件衣物,還辨得哪幾件是阿秀的,哪幾件是她孩兒的,甚至知道那屋子有個後窗,正對著賀江,幾時夜裡月兒從馬峰岩山一出,水上銀光亂閃,不說阿秀,連他自己也一眼昏花哩。真怪,那模樣兒,好像他天天夜裡不自覺的踱到這裡,專尋她的屋子看似的嘛。無這事啊,早不是少年了。扔下菸頭,過了電影院,又過了廣場,岔一條小道兒,上了他自己的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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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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