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瘋言瘋語】 審判
2007/03/10 02:33:56瀏覽133|回應2|推薦3


  原告:我
  被告:我
  法官:我

  宣判:罪證確鑿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lin63win&aid=803725

 回應文章

深秋梧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端看...
2007/03/13 19:47

無時無刻鬧劇不上演著?

又何妨多我這一齣?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校長兼敲鐘 =.=
2007/03/12 10:24

鬧劇一場

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