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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5 10:57:00瀏覽66|回應0|推薦0 | |
怎麼辦!我發現老闆從我的薪水內扣繳雇主應負擔6%的勞工退休金,該如何處理呢?
雇主依法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且雇主提繳的退休金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能從勞工的薪水內扣繳。
如果雇主從你的薪水內扣繳雇主應負擔的6%退休金,已造成工資不完全給付情事,係屬違反勞基法規定!
可以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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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百貨行售貨職業工會 工會電話:(02) 2369-9405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下午 5:30(休息時間12點~13點) 工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16樓之2 (古亭捷運站3號出口,直走約5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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