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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08:15瀏覽238|回應0|推薦0 | |
20201111 PM0154
午後
補正:
108年2月土地租賃契約書
契約首頁:證人特別文書補明 (有指模為證) 20201111 1045
光棍節竟然有此違法佔田地公告!
颱風沒來! 光棍節竟然有此違法佔田地公告! 無業靠爸族為縮衣節食!原預計少外購糧! 近午天晴,還是外出備糧!
驚見田屋門有此(有此違法佔田地公告!) 手機問!沒接! 照相存證! 回家再家電話!依然沒接! 稍後回電! 徐回:以前已公告多次(最近租田糾紛ㄟ)徐來貴 徐回:(如同前自聲述:到103年才到約) 我:無意再聲訴之前依約公告 ===(內有書寫明文標記=一年沒續約=即可解約)
我:你最好找律師來或法院提告!法庭見!
徐:你敢給我撕下聲明!你給我看看!
我:我將不撕下=做為公告大家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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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