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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早餐店正職才時薪96元,老闆娘辯:我是憑良心!
2022/06/19 07:12:20瀏覽31|回應0|推薦0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至早餐店應徵正職工作,與店家談妥月薪2萬4,時領薪資卻只有1萬7千元,換算時薪僅96元。林男向店家反應,老闆娘竟回「合理,我真的是算憑良心耶!」讓林男氣得與對方爭論,事後老闆娘才坦承計算錯誤,補齊剩餘薪資,但雙方才剛簽完和解書,老闆娘又因不滿林男將事件PO網,揚言控訴他損害店譽。

根據報導,林男投訴,上月5日當天到該家早餐店上班電動自行車,談妥正職工時192小時、月薪2電動三輪車萬4,他上班23天總計工時189.5小時,實領到薪水卻蒸發6千多元。林男向老闆娘反應「我平均每天做8.2小時,但是我一個月下來才17028元電動自行車,你覺得這樣子合理嗎?」對方卻理直氣壯回答,「合理,為什麼不合理?你是PT(計時工讀生)嗎?」

電動三輪車按用途分為家用型,貨運型,工廠型多種型號。因為用途的不同,採用的技術標準也不相同.家用型電動三輪車,大部分採用是側輪電機,外置車架(車架在車輪外邊),這種結構的車沒有大軸,載重量輕,一般200KG左右,電機一般為350-500W,電池為12V20AH電池,適合做家用和老年代步工具。也有中置電機帶大軸的,(大軸又稱後橋、後梁,是連接三輪車後兩輪之間的車軸,三輪車的重要部件)這種車穩定性好,中置電機同時驅動後兩輪,啟動平穩,不過這種三輪車一般比較貴。

雙方爭論過後,老闆娘又補了5個小時工錢給他,最後總共領到18287元,但林男認為「工時只差1天怎麼會差到6000多塊?」事後店家才出面坦承薪資計算錯誤並補齊2萬4給林先生,雙方也簽下和解書,然而過程中,雙方依舊爭吵不停,甚至引來員警關切。

本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老闆娘又不滿林男將此事PO上網,認為他損害店譽,並向他求償。對此林男現身回應,「我已經拿回應得的薪資了,只希望老闆能夠明白做生意辛苦、工作也同樣辛苦,大家將心比心,既然對方都認錯了那就算了,希望大家給她們生意人一次機會,同時也希望她們能記取教訓,好好對待下一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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