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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經-利益存亡品第七
2015/08/28 13:32:34瀏覽16|回應0|推薦0

地藏菩薩本願經
利益存亡品第七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 ;
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於重石 ,
漸困漸重,足步深邃。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 復
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
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旛蓋及然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
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
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
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
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
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
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 故,轉復困重。

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
益悉皆自得。」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
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
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
有罪無罪,悉得解脫。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
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
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
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
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
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
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
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
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
作禮而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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