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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11:33:44瀏覽149|回應0|推薦0 | |
傳藝中心裡黃舉人宅在多次造訪但此次多了講解,想起當初結婚前「欲」購屋的種種。 2005年結婚前想在現居內湖家附近再購屋,看過法拍屋不成後來到家母朋友轉介一對80來歲欲移民國外老夫婦,30餘年公寓3樓、新裝璜、實坪約20來坪,開價700餘萬,家母懇求650萬讓年輕人有成家機會…我們失望了,退而求其次整理原家,到現在三代同堂,聽說現居家三樓要賣,開價1900萬..天啊! 或許看倌婉惜當時買下去現漲一倍,但是自住我們,漲多少有差嗎?而薪水有限年代,背這麼高房貸更要犧牲生活品質,現我、內人和小賢不需為房貸債務困擾,我們省吃儉用還能多少儲蓄,更有機緣「志在台鐵」累積功德財.. 對於房子老實說放棄了,也或許那天是房子選我們而不是我們去選房子..再來考慮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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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