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六年債務絕路 重獲新生曙光
2009/05/05 15:27:46瀏覽68|回應1|推薦0
六年債務絕路 重獲新生曙光!
【聯合線上/業務企劃】

2008年6月,王華苓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清算程序。同年的7月9日,地方法院裁定清算程序開始並結束,於8月5日裁定免責。從此王華苓的債務一筆勾銷,永遠脫離債務的深淵。

還沒有生病之前,王華苓替人家跑業務,月收入僅有微薄的2萬元。她想趁著年輕時多存一點老本,起碼要買得起一棟房子,往後好有個安養居所。業務員的業績壓力很大,日日在外頭東奔西跑,日夜作息不規律,情緒很容易暴躁氣浮,也許拼過了頭,摧垮先天敏感的體質,造成免疫力失調,觸動健康危機的警示燈。發病的初期,她經常莫名發燒,遲遲不能入眠,清晨關節痛到無法起身,不得不請假,漸漸地影響到工作。她遍尋醫師也找不出原因,後來掛了免疫風濕科,才確定是紅斑性狼瘡。

隨著病程的發展,她開始無法專心上班,心想實在不能因個人因素困擾他人,於是毅然決定主動辭職;也因為紅斑性狼瘡侵犯到大腸、子宮頸等身體其他器官部位,需要追蹤治療,有些還必須施行手術,讓她根本無法尋找正常的工作。然而,開刀住院、失業與相依為命的年邁老母親,以及少得不能再少的存款,王華苓內心的無助難以向外人訴說,她淌淚氣餒地喊著「我的人生怎麼會這麼慘哪!」為了籌措生活費、醫療費、卡債等支出,她只好陸續辦了4張卡,以卡養卡,累積債務一度最高近70萬元。

居住在老父親留下的40多年老房子,靠著母親存有的一點養老金,自己偶爾打工收入的補貼,6年下來勉強償債到剩下24萬元的債務。撐了這麼久的時間,王華苓逐漸感受到自己的處境瀕臨絕望點。她主動與銀行協商還款辦法,可是銀行要求每次要償還百分之六的卡債,勉強同意協商的內容後,王華苓努力償還了一年多,身心實在撐到受不了。於是上網查詢相關資料,預約法扶基金會的面談,當她拿著財產支出及所得清冊、銀行存證信函、重大傷病卡來到法扶基金會請求扶助的時候,除了一棟在母親名下的老房子,王華苓的財產只剩下台幣400元、一部破爛機車,以及殘破不堪的身軀。

王華苓所提供的資料並無虛偽不實、違反誠信或其他違反消債條例規定的不免責事由。因此,在法扶基金會的協助下,終於地方法院依法裁定免除債務,也就是說,在「免責裁定」確定之後,王華苓所積欠的24萬元卡債將可合法被免除。只是在等待法院裁定清算的這段期間,銀行竟然派人打電話騷擾,在沒有預期之下接到如此電話,王華苓心痛的流下淚珠,她說「如果自己有能力,也不願意將自己搞成這樣。紅斑性狼瘡最擔心情緒和壓力,如果這兩樣都不穩定的話,就很容易發病,有誰願意每天跑給銀行追呢?這種心情沒有多少人能夠體會!」

根據消債條例第89條規定,債務人聲請清算程序後,其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程度,意即生活支出要合理;不得離開居住地;並限制出境。此外,清算程序的債務人在尚未經裁定復權者,有多達121項工作職務依法是不得擔任的。這讓王華苓的生活和工作均受到限制。因此,依照消債條例第144條之規定,在免責裁定確定之後,法扶基金會協助王華苓向法院聲請「裁定復權」,解除因進行清算程序而受到的生活或就業限制。

天無絕人之路,路再怎樣難走,老天爺也不會讓你走上絕路。清算債務成功,大大鼓勵王華苓得以重新振作,雖然身體病痛讓她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費、醫藥費還是難以解決的大問題。但無論如何,債務解決了,心情輕鬆不少,她希望整件事情趕緊畫下句號,因為她要趕緊努力運動,將體力養好一點,才能外出找兼差工作,這是此刻人生最大的期許。
(此為真實案例報導,唯因保護個案,而將姓名及經歷略為更動)

法律扶助基金會:www.laf.org.tw

【聯合線上/業務企劃】

全球金融海嘯與經濟低迷造成各類糾紛四起,許多民眾遇到法律問題時,卻往往不知道該如何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諮詢!為此,長期致力於爭取弱勢民眾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繼今年3月與勞委會合作勞工權益法律扶助後,即日起於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去只有偏遠地區及部份分會辦理法律諮詢服務,隨著經濟不景氣影響,生活上的法律問題也隨之增多,每天都有民眾詢問法律相關問題,因此,即日起,法扶全國20分會同步擴增法律諮詢中心,現已有65處服務據點、每週84個時段,以及2千多位專業律師待命,目的就是要提供民眾更方便的專業法律諮詢。」法扶會即日起與縣市政府民政單位、法院、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各地社福團體等機關合作成立「法律諮詢中心」,讓民眾自行選擇就近地點,由專業律師面對面親自為民眾解答心中疑惑。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自2月份已先試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根據案件類型統計,民眾諮詢問題不乏多為交通糾紛、家暴問題、買賣糾紛等,然隨著經濟不景氣影響,近來申請諮詢民眾明顯增多,每到了諮詢時段,便會出現民眾大排長龍的擁擠景象,諮詢問題也多了勞資糾紛、詐騙糾紛、網路使用買賣等,顯示民眾對於法律諮詢的需求日益增加。

◎全國法律諮詢資源 比一比

法律諮詢地點 開放時段 地點 申請方式 費用
法律扶助基金會 每天開放3-4小時 全台65處法律諮詢中心 現場預約、電話預約、網路預約 免費
各縣市政府 每週一次,約2-3小時 每縣市1處 現場排隊 免費
大學法律服務社 每週一次,約2-3小時 限有法律系大學 電話預約、現場排隊 免費
律師事務所 每天開放 限當地 現場洽詢 需收費,費用依事務所而定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亮亮@guest
Re: 六年債務絕路 重獲新生曙光
2009/06/21 01:32
銀行不但會打電話騷擾還會把債務賣給討債公司ㄧ再壓迫債務人,是很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