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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4 22:46:44瀏覽92|回應0|推薦0 | |
前言 某日清晨,小華精神奕奕準備開車上班,於行車途中,因適逢綠燈,故直行通過。惟於通過十字路口後聽聞巨響,故趕緊下車查看,竟遭對向車道由小王所駕駛欲左轉之車輛衝撞,小華發現其所駕駛之小轎車後方車門發生嚴重凹損。此時小華該如何處理? 解析 壹、 注意事項: 一、 當車禍事件發生時,首先應立即停車,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警示後方來車,以保留車禍現場之完整,於必要時,最好能尋找現場目擊者並記下車號,如在十字路口則要注意「紅綠燈及時間」以作為日後訴訟的保留證人,及調閱監視錄影紀錄之用。如車上留有相機、尺、紙、筆或粉筆,在警方趕到現場時,亦得先行將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為保障自我權益千萬不得任意破壞現場 二、 並應即報警處理,因無論申請保險理賠或於臨訟通常以警方的紀錄為參考依據,因此車禍事件發生時建議一定要報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有任何問題應於現場馬上提出。尤其車禍相關內容均須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必須記下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做筆錄時亦得要求警察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血做酒精及藥物測試。 三、 車禍現場有任何人傷亡時,應立即撥打「119」尋求救護車協助將傷者送醫急救,為保持車禍現場完整且為避免有畏罪潛逃之嫌,千萬不能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於救護車離開時記得詢問傷者姓名並記下車號、及送往之醫院。 四、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車子前後左右、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煞車痕、底盤,附近是否有異物、擋泥板要照、不僅要照自己的車輛,肇事者之車輛亦須為其照相以供留存比對。 五、 因肇事責任的釐清與判定較為複雜,且在當下思緒因受驚嚇較為混亂,故當事人往往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且為自身的安全,盡量避免當場與對方爭辯,且於肇事責任未釐清之前,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 大部分當事人擦撞後,因認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即離開現場,最後卻因肇事逃逸遭起訴。為避免前開情形發生,最好還是都下車處理,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因為這會影響事後鑑定關於事實與事故發生的判斷基礎,且避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 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車主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告知保險公司。目前政府均已強制規定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並切記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八、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p.s至於車禍發生時之相關民、刑事責任靜待下回分解,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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