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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經紀感情觀》無條件地愛 有條件地婚
2013/05/16 18:18:53瀏覽167|回應0|推薦0
 愛情往往來勢洶洶,有時你還沒來得及細細準備,就突然中箭了,管他貧富貴賤高矮胖瘦,反正愛了就愛了。因此,愛沒什麼條件,只要你有心動的感覺就行。
  
  愛情一般都是準備著以婚姻作為歸屬的,既然愛沒條件,婚姻也應該愛誰是誰了,其實,非也。因為愛情是沒有責任的,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在一起玩一個感情的遊戲罷了。只要有一方不願意玩了,便可以抽身就走,即使有什麼後遺症,當愛情再一次開始的時候,就會不治而愈。
  
    婚姻不僅是嫁給了一個人,還嫁給了一種生活方式,是受道德和法律約束的生活戰友一起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其中一個人做任何事情,都會牽扯另一個人的利益,涉及另一個人的感受。
  
    而愛情卻只和風月有關。當被愛控制了大腦中樞神經的時候,你可以不去問他明天的饅頭在哪裡,也不要求他「今天的晚飯你來做行不行」,或者質問他為什麼又把錢借給了那個只借不還的狐朋狗友,對方所有的缺點都能用瀟灑來詮釋。你只需要他牽著你的手,一齊走過城市的流光溢彩,然後在你耳邊輕輕地對你說:我愛你,愛著你,就像老鼠愛大米。
  
    而當愛情以婚姻的方式存在時,所謂的愛情早已在婚後瑣事的消磨中被弄得面目全非,兩個人因為零距離而變得真實,漫長的日子和重複的生活扼殺著種種激情,只剩下理智維持著搖搖欲墜的婚姻大廈……
  
    所以當男人準備把婚戒戴在你的無名指上的時候,絕不要不假思索地就應一句「我願意」,而是看看是否已經具備了結婚的條件。因為——可以無條件地愛一個人,但是結婚,必須要和符合很多條件的男人結婚。婚姻是需要經營的,所以一定要和有經營能力的男人合作,畢竟浪漫是不能當飯吃的。
  
    這裡所強調的結婚有條件,不過是從戰略角度去考慮如何維繫婚姻的美妙與長久,因為,愛和結婚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情。
  
  一、相愛容易相處難
  

    相愛無非是約約會,聊聊天,不能相見時,對方給自己發個短信:寶貝,我想你了。所以相愛時,情人眼裡出西施,所見的都是對方的優點,而且因為相處的時光只是生活的幾個片斷,你愈發地盼望彼此的相見,因為盼望,對方在你心裡愈發顯得珍貴,那就愈發只見到對方的優點。
  
    戀愛,兩個人因為不是在一起生活,所以他們有耐心把自己的缺點掩藏,把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展示給對方。即使發現了對方不足,也會因為愛,給自己找到一個欺騙自己讓自己接受的理由。
  
    而結婚後開始真正地形影不離,抬頭不見低頭見,結婚前的新鮮感顯然不見了,而且每一分每一秒的耳鬢廝磨,原本刻意隱藏的缺點都肆無忌憚地暴露在彼此的視線裡,相愛時所認為的完美形象也徹底地被顛覆了。因此,結了婚的人不免悲觀起來,原來曾經的愛情不過是個美麗的童話。
  
    相愛容易相處難,相愛時只是短暫的相處,對方和你相見時只是彼此最閃亮的一面,涉及不到彼此的缺點,自然好相處。而結婚後,對方身上的種種缺點無所遁形,也許你因為巨大的心理落差不能容忍,雙方自然就開始矛盾重重了。
  
    結婚前,你所見的只是男人的30%,而結婚後,和你同食共寢的是那個男人的100%,既然如此,當然要為結婚設定個條件,比如,男人那另外的70%是否是我可以長久容忍的。
  
    二、愛可以是一時,結婚卻是一世
  
    愛與不愛只是一念之差,也許此一刻還愛著,彼一刻卻陡然沒了心動的感覺,你也不知自己的心動能夠維持多久的時間,而如果心不再動了,還可以重新洗一下牌,找一個能讓自己再次心動的男人。
  
    而結婚雖然說不上是落子無悔,但至少結婚的那一剎那,沒有人盤算著什麼時候會離婚,百年好合還是對開始一段婚姻的最大期望。所以兩人預備結婚的時候,應該是以一生一世為目標的。
  
    因此,愛可以是一時,結婚卻是一世,愛著的時間可長可短,只要這段時間我是快樂的就行,至於什麼愛與不愛的條件通通都可以置之腦後,也許說不定還沒來得及想好需要什麼條件,這份愛就已經稍縱即逝了。而婚姻的戰線卻比較長,所以只有自己所開列的條件都具備了,才可以在教堂之上對神父說那句:我願意。因為,如果考慮不慎,遺漏了某一點,婚後也許因為這個條件的不具備而要忍一世,須知道,忍得了一時,可一世就不是那麼好忍得了。
  
  三、相愛時經濟各自獨立,結婚後兩人就成了利益共存體

  
    相愛時大家各自經濟獨立,互不干涉,男人為了約會時自己顯得大度,不惜從好哥們那宰幾百塊錢來一表浪漫,女人看了鮮花和美餐後,早已幸福得如墜雲端,哪知道男人過完這次浪漫的癮後,還要為哥們洗一周的衣服作為還債補償。
  
    結婚以後,兩人的錢都摻到一塊花,儘管現在也有AA制的婚姻經濟模式,但至少男人對於家庭的榮辱興衰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所以女人對於男人的財政狀況就不會充耳不聞,這時男人也不能繼續打腫臉充胖子了,畢竟拿了別人的總還是要還的。
  
    因此,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是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即使男人目前不具備,但至少不久的將來得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貧賤夫妻百事哀,當兩人總是緊閉著房門,屏息凝氣地躲避著房東的催債時,曾經溫馨的感情早就成為了烏托邦。再怎麼說,倉廩實才能知浪漫。
  
    四、結婚還是嫁給了對方全部家庭和朋友關係的總和
  
    結婚前,他的朋友、親戚只是他一個人的親戚和朋友,跟你沒什麼關係,可結婚後,卻成了你們的。如果對方的親戚朋友都知書達理,自然是求之不得。可一旦遇到幾個是非不分、無理取鬧還有事沒事總想從你老公這借點錢蹭點飯的,就有點窮於應付了。不過就算是這種狀況,忍一忍也還能勉強應付。最怕的就是煽風點火挑撥離間的,不時地從中作梗把你們的夫妻關係破壞一下。所以,結婚得有條件,得捫心自問一下:對方的這些親戚朋友是否不會對我們的婚姻造成干擾?
  
    因為結婚不僅是嫁了一個人,還是嫁給了對方全部家庭和朋友關係的總和,而正是這種關係的總和卻有可能無端摧毀了你們的婚姻大廈。
  
    五、分手容易,離婚難

  
    不愛了,可以分手,不過是說一說告訴對方一下的事,或許不情願的一方要試圖力挽狂瀾一番,但如果另一方去意已定,只要把對方的情緒擺平了,分手還是個比較容易解決的事情。
  
    而婚後一旦不願意過了,你就想離婚,全家的老小,上至爺爺奶奶,下至堂弟表兄齊齊地像堂審似的跟你苦口婆心:一日夫妻百日恩,怎麼能說離就離呢,婚姻豈能當成遊戲啊!再看看身邊還站著一個三歲小孩,怎麼忍心讓他從此就失去了父愛。所以,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而需要得到家庭仲裁委員會的同意的。
  
    再者,你想離了,對方卻不想離,就不是像分手時那樣說說就能讓對方點頭同意的,說不好還要對簿公堂,弄得人仰馬翻不算,也許最後兩人還要落個「橫眉冷對」的境遇。
  
    而且,離了婚的女人因為有婚姻的前科,如果還想再找個陪自己走完餘生的人,就不敢對其他男人持太高的期望了,所謂的半路夫妻只是戲裡的幸福而已,當回到實際的生活,因為已經有了婚姻失敗的前科,或多或少對後來的婚姻有了些影響,甚至有可能成為彼此攻擊的借口。
  
    六、離婚中沒有贏家
  
    婚是人結的,自然也是人離的。兩個人因為誤解而結婚,因為瞭解而離婚。兩個人瀟灑一點,把當初共同置備下的家當分一分,在一份協議書上簽個字,一場婚姻就可以馬上over,生活依然可以繼續。
  
    不論離婚多麼簡單容易,畢竟它是代表著失敗。一次失敗的合作,損失自然是雙方都有,和對方承擔多少沒有關係。
  
    事實上離婚沒有分手那麼簡單,錯誤的婚姻給一個人帶來的損失不是上錯一次公共汽車那麼簡單。一個離異無子女的身份,就會讓你再一次選擇婚姻時身價暴跌。如果再有了孩子,那這個女人可能就不在優秀男人考慮的範圍之內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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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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