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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行人道市民如何走法及市政府如何讓廣大市民知悉
2013/09/25 21:38:50瀏覽132|回應0|推薦0
 
 
Sent: Wednesday, September 25, 2013 11:12 AM
Subject: 臺北市政府1999市民熱線案件回覆,案件編號:UN201309231191
 
案件編號:
(Case ID)
UN201309231191
安全密碼:
(Password)
4912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反映-臺北市宣導行人靠左走事宜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市民來電反映:
事由:民眾反映朋友因走路被闖紅燈機車撞到死亡,建議在沒有人行道設置的路段可以宣導行人靠左側走,這樣才可以看清楚前方來車的部分,以免後車難防
訴求:敬請相關單位規劃實施
局處單位針對本案件內文疑義可電洽市民。
市民希望本案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電子郵件將透過系統自動回覆。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交通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交通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9/25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9.25 北市交安字第102369997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9月23日致電本府1999市民熱線,市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局向您回復處理情形。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目前交通法規無明文規定行人應靠右或左行走,但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建議可面對車流方向行走更可提供行人較佳的視野,進而提高交通安全。為加強民眾此一概念,本局近日印製之行人安全守則摺頁已將建議內容納入,宣導行人靠路邊行走面對來車,另本局交通安全守護團課程亦有講授行人安全觀念,此外,本局也特別提倡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希望能加強提醒民眾提高警覺,減少事故發生,非常感謝您的建言,若仍有任何疑問可洽承辦人:林郁璇,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92。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王聲威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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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直接回覆這封郵件,因為這封郵件是電腦系統自動派送,我們無法做任何回覆。

若您有任何案件回復的問題請直接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9,外縣市請撥服務電話2720-8889分機9,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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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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