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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2 07:44:34瀏覽502|回應0|推薦0 | |
「白色恐怖(white terror)」一詞,一說源自法國大革命時期,右派波旁王室(以白色為代表色),對左派雅克賓黨人,所採取的報復行動。戰後臺灣的白色恐怖,形式上,指右派國民黨當局,對左派共黨份子的鎮壓。實際上,則是指國民黨當局以「叛亂」與「匪諜」等罪名,鎮壓政治異己的行動,對象不分左派或右派。其中僅少數政治犯(主要是中共潛臺地下黨人),有合乎實定法上的「叛亂」或「匪諜」之作為,多數則為冤案、錯案、假案。 在這段期間,有數以萬計的人民,遭到當局拘捕、審問和(或)處罰。直到1991年立法院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與「戰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1992年修正第「刑法」100條,長達數十年的白色恐怖時代才告一段落。 戰後眾多的政治案件,就類型而言,可分為: 1. 涉共案件主要有: 2. 臺獨案件主要有: 3. 民主運動案件主要有: 若就階段來觀察,1950年代主要以涉共(按:涉共未必全是中共黨人,而是指其罪名涉及中共),而獲罪者較多,1960年代之後,主張臺灣獨立,而獲罪者則漸多。 對於大量政治案件的產生,過去國民黨當局,及其支持者,往往以共匪亟於侵臺、加上已有大量匪諜滲透為由,聲稱為了國家安全,而不得不大力懲治叛亂,與檢肅匪諜。 到了今天(2011年),馬英九也一再強調,戰後臺灣的白色恐怖,主要是國共內戰所致。然就歷史發展來看,早在1950年韓戰之後,美國第七艦隊已在臺灣海峽維持中立,1954年臺美雙方更訂立:「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直接武力威脅漸告解除。且以省工委會為首的中共在臺地下組織,早在1950年代前期,幾乎已被國民黨當局殲滅殆盡。可見最晚在1950年代中期之後,臺灣已無立即且明顯被顛覆的危機,然白色恐怖,最快卻要到1992年,才告一段落(如1991年仍有獨臺會案發生)。 而且,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當局所檢肅的匪諜,還擴及與共諜無關、甚至立場與共黨嚴重對立的臺獨人士,乃至民主人士。顯見以國共內戰為由,無法充分解釋長達近半個世紀、且涵蓋不同類型政治案件的白色恐怖歷史。因此,今天國民黨馬英九等人,將白色恐怖的原因,歸諸於國共戰爭,若干親中統派人士,談論白色恐怖時,往往只強調1950年代的涉共案件,皆是昧於事實的認知。 近年政府雖透過立法,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進行補償,以及頒發「回復名譽證書」,給政治受難者;然而,對政治犯的平反與救濟,仍相當有限。不少政治犯及其家屬,仍感到不滿。 如史料尚未全面開放,真相還有待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仍不明確,當年不當,甚至不法處置者,並未得到應有的懲罰;特別是上訴權遭「國家安全法」剝奪,使其無法在法律上,獲得無罪的平反……等等。從「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的角度來觀察,戰後臺灣的政治犯,距離真正的平反,路途還相當遙遠。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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