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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23:43:51瀏覽102|回應0|推薦0 | |
2018-04-24 11:08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免治馬桶」近年風行,2月國內爆發「衛生紙之亂」時,使用溫水洗淨的免治馬桶同樣一座難求。但消基會調查市售10件免治馬桶,發現使用安全無虞,但有4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可能侵害消費者權益,最重可處20萬元罰鍰。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免治馬桶在台灣逐漸流行,日本更已普及,加上國內衛生紙喊漲價,家用免治馬桶成為減輕衛生紙用量壓力的選項,但免治馬桶須用水、用電,涉及複雜安全性議題,無論實體或網路通路,更須主管機關關注。 經濟部標檢局表示,檢驗依據「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國家標準與相關國際標準,共進行「溫升試驗」、「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等4項品質項目,另依據博客來「電器商品標示基準」進行中文標示查核。 根據調查結果,品質項目全數合格,代表安全無虞,消費者可以安心使用;但有4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合,未標示進口商、製造商地址,以及產品本體未註明製造年份、生產國別等,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針對不合格商品進行查處。 標檢局表示,免治馬桶目前非屬公告的應施檢項目,標示不合格者將依商品標示法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否則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蕭弘清表示,免治馬桶用電量大,從300瓦至1300瓦不等,建議使用專用插座,勿與其他電器並用,以免用電發生危險,而免治馬桶使用塑化材料接觸水、電,可能釋放有害氣體,建議經濟部納入應施檢項目。 游開雄說,一旦廠商資訊不充足,消費者主張權利時容易面臨阻礙,呼籲業者加以改進,否則依照現行法規也有罰則,主管機關也應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他也重申,由於免治馬桶須用水、用電,主管機關有必要檢討納入應施檢項目管理。 博客來網路書局 F06C09C0B41555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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