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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05:51:38瀏覽71|回應0|推薦1 | |
外役監制度鬆散、不透明是問題所在 (自由時報) 文/魏思源 研究發現,如果讓一個長期被監視、嚴格管理的人忽然得到完全的自由,反而可能會導致其難以管理自己的生活而無法融入社會,結果只能走回犯罪的老路。外役監就是給予受刑人部分自由,使其習慣自我管理、做好回歸社會準備的地方。受刑人每個月可以有幾天與家人同住,經許可還能返家探視。 這兩天因為多年前一起殺警案中一位星二代易姓兇嫌,於去年初遴選至外役監獄,造成基層員警不滿,轟稱:學長白死!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等人則接連砲轟,就連副總統、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也批「沒辦法接受」,甚至有民眾提案要廢除,足以顯見目前相關制度在自主監外作業與戒護監外作業之間不透明、缺乏評核機制,易引發民眾恐慌與治安疑慮。 但即令如此,筆者個人認為,外役監的存在還是有其必要,不僅是協助受刑人銜接將來出獄後的就業,盡快與社會接軌,對於表現良好的受刑人更是一種鼓勵,所以不應以部分環節出問題就廢除外役監制度,因為噎廢食的結果,恐怕會衍生更多後遺症。 如今外役監的問題在於,受刑人不善自我控制,無視法紀與外界觀感,且對治安有潛在危害,卻能符合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遴選資格,參與無戒護管理之外出作業,以及近年來受刑人脫逃案例不斷出現;根據矯正署二○二二年八月廿三日的統計,近十年從外役監脫逃者總共有四十九人,其中四名是從機關內逃出,其餘四十五人都是趁返家探親時「逾期未歸」。 監所的管理是司法體系改革中最大的漏洞之一,對此,法務部應檢討逃獄刑責,使受刑人產生警惕和嚇阻效果,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矯正署則應兼顧監禁矯治工作的社會防衛功能,維護外役監設立美意。政府如果可以從這裡著手,相信還是可以挽回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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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