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為了怕比照國營事業獎金被砍,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竟對外謊稱年終獎金最高僅三.六個月,事實上應是四.六個月,根據記者查證預算書,水處今年將發出四億元獎金,給一千一百九十四位員工,平均每人可拿到三十三萬五千多元年終獎金。
依據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今年編列的預算表,水處每位員工可領到約三十三萬五千多元的年終獎金,對照台北捷運公司今年預計核發給五千九百九十六位員工共十一億七千多萬元的年終獎金,平均每人可拿到約十九萬元的年終獎金,高出一.七倍,水處年終獎金之豐厚的確讓人訝異。
前天說3.6個月 昨改口4.6個月
水處主秘張順莉昨天坦承未誠實揭露,是擔心外界認為水處一千多人,卻領高達四億元年終獎金,會有負面效應,所以才說考核獎金最高一個月,但事實是,有少數人可領到二個月,她對此訊息揭露不全表達歉意。
根據台北市政府所屬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核發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載明,水處員工年終考核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二個月之薪給總額,績效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二.六個月的薪資總額,代表水處員工最高年終獎金應為四.六個月,自來水處顯然少報一個月。
張順莉表示,能領到四.六個月年終獎金的人多為職等屬年公頂(無法再晉級)的資深同仁,如考績又是甲等,依考績法規定得再加發一個月考績獎金,才領得到四.六個月,因人數極少所以之前才無特別提報。
台北自來水處解釋,員工給薪制度是比照公用事業用人費率薪資,員工並無一般公務人員福利,也無月退休金制度,亦無文康活動、交通補助費、結婚、生育、喪葬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等各項生活補貼,因此會更賣力打拚積極提升績效。前年台北自來水處決算盈餘六億八千多萬元,去年預算盈餘五億五百萬元。
但經記者查證,水處員工有提撥福利金、體育活動費,以及其他福利費等預算,福利依然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