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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13:54:18瀏覽126|回應0|推薦0 | |
新郎婚後 愛上「收禮金的」「LP被掐住」 姦情曝光 推給小三【綜合報導】楊姓房仲業務員五年前與妻子結婚時,請公司會計楊女幫忙在婚禮上收禮金,豈料事後兩人卻發展出姊弟戀婚外情,遭元配控告通姦並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楊男提出兩人口交影片,並詳述每周嘿咻一次及楊女胸部有痣等細節,獲妻子原諒撤告,台北地院日前判楊女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楊男昨喊冤說:「我是喝醉與楊女上床,『LP』被掐住了,楊女威脅我與她上床,否則要告訴我太太,才會一直錯下去。」楊女則反駁:「太好笑了,這樣的說法有人相信嗎?他的說法是個『屁』不可信。但官司打太久我累了,是否上訴要再考慮。」楊妻昨聯繫不上。 情婦吃醋自曝姦情判決指出,被告楊女(四十三歲)與楊男(三十三歲),二○○八年間均任職於新北市某大房仲公司,男方是店長,女方則是會計,同年九月二十五日楊男另與陳女(四十四歲)結婚宴客,商請楊女幫忙收禮金,豈料楊男婚後竟與楊女婚外情。 嗆「怎沒發現草莓」楊妻指出,楊女後來陸續傳兩人裸體相擁親吻的照片及簡訊向她嗆聲,包括「妳若跟他很好,怎沒發現他身上的草莓呢」、「妳知道我們每星期見幾次面,尤其是休假前他絕對會用強的」及「妳擁有的是名存實亡的婚姻」等語,楊妻憤而提告並求償一百二十萬元。 幫控小三換妻撤告但法官認為,楊男身為人夫豈可能自毀名節,向配偶坦承外遇,甚至鉅細靡遺描述性愛過程,另參酌楊男提供的口交影片及楊女寄發的裸體照片,認定兩人確有通姦,判楊女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另案審理。 愛上收禮金女示意圖1.楊男與妻子結婚時找楊女幫忙收禮金,事後卻與楊女外遇。 2.楊女因吃醋傳兩人裸體相擁照向楊妻嗆聲,楊妻憤而提告。 婚禮會計變小三事件簿★2008/03 楊女到房仲公司任會計,結識楊姓男店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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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