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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01:15:00瀏覽612|回應0|推薦4 | |
謹向 台大法律名譽教授李鴻禧 認錯 ! 敝人 在 亂搞且無能的經建會(從國民旅遊卡談起) 一文中, 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2389443 提到 >>不要像李鴻禧和李遠哲一樣(水過船無痕)吧!<< , 原以為 您是羞愧得不好意思出面, 現在, 原來.... 扁師李鴻禧咒檢三代不得好死藍委:學界之恥 小心回向(2008/11/24 12:01) 李鴻禧 教授 我以為您認錯了 ! 現在換我跟 您認錯了 ! 真的 地球上 有人認為 阿扁沒錯 ! 而且是 法律名譽教授 ! 哇~~ (教授的推理與認定 , 怎麼會跟多數人不一樣?) (這篇分類要放到右下角的科學類, 日後來研究研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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