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控告大陸編劇于正侵權案,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瓊瑤勝訴,連同于正及播出和發行五位被告需賠償人民幣500萬元(約台幣2590萬5000),這個結果是法院送給瓊瑤最好的耶誕禮物。
瓊瑤情緒激動,她也在微博寫下:「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于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產權勝利了!」
【中央社/台北25日電】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台灣作家瓊瑤狀告「宮鎖連城」侵權一案,大陸編劇于正等被告賠償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500萬元)。
綜合陸媒報導,瓊瑤指控在湖南衛視播出的「宮鎖連城」抄襲她的作品「梅花烙」。北京三中院一審宣判,編劇于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5名被告停止複製、發行和傳播「宮」劇,並賠償500萬元。
判決指出,于正必須在判決生效日10天之內,於新浪網、鳳凰網等網站明顯位置刊登致歉聲明。
判決出爐後,瓊瑤在另一齣電視劇「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留言說,「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勝利了」!
大陸多名知名編劇也力挺瓊瑤,大讚判決公正。編劇汪海林在微博上發文,認為判決打擊抄襲剽竊非法改編的行為,體現陽光下的公正。
電視劇「紅高粱」編劇趙冬苓也在微博上發文,認為主審法官代表大陸目前智慧財產權案審理最高水準。
于正工作室則發表聲明,認為判決證據不足,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