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初審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未來技職教育體系不再受限於「大學法」,並將業師協同教學入法。初審條文中明訂,國中、小課綱應納入職業探索課程,讓學生及早認識不同職業狀況。
提案立委蔣乃辛表示,過去技職體系所有師資、課程、經費運用都要依照「大學法」,對技職教育是很大的設限;未來草案通過後,技職體系教育將有更完備的專法。
「技職教育法」草案也將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入法,明訂教師、業師等每任教滿六年必須到與學校合作機構實習至少半年,以瞭解目前產業狀況,避免產生學用落差。
初審條文明訂,除國中、小課程綱要應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等相關內容,高中、國中必須安排學生企業參訪。蔣乃辛認為,學生在國中畢業得面臨一般或技職體系的抉擇;高中以後無論直接就業、考大學或技職校院,每個層級勢必要有不同職業探索與認識。
蔣乃辛說,「技職教育法」的突破在於打破以往「成績好的讀大學、成績差的讀高職」既定觀念,未來學校應先以孩子的「性向」為主,而非只看成績決定學校。
初審條文也規定,行政院必須組成跨部會的技職教育審議會,以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並依照區域產業及個人需求,規畫技職教育學校的實施。
為鼓勵校園創業,教育部原擬推動專科以上學校可以資金投入、技術入股等方式,開辦「衍生企業」,由於蔣乃辛堅決反對,該條文最終不予採納。
蔣乃辛說,學校可以拿校務基金或私校可用其盈餘投資企業,容易衍生變相營利等問題,他不希望學校利用這個條文不去辦教育,而去作延伸企業的工作。並表示若要設立,也應是選擇真正對學生實習研究有幫助的企業,希望教育部將配套方案擬出後,再重新送案。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今逐條審查完畢,預估最快可在月底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