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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教育法初審通過 業師將入法.103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全數通過.兼職教師疑遭剝削
2014/12/10 23:38:10瀏覽202|回應0|推薦0

台灣/103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出爐 全數通過

http://www.cdnews.com.tw 2014-12-10 14:35:34
李漢揚/報導 

 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10日公布103年度上半年評鑑結果,此次計有9所大學校院共13個師資類科接受評鑑,所有受評類科皆通過認可,無「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之受評類科,惟部分評鑑項目表現,仍有改善之空間。 

六個評鑑項目分項認可 再議決整體評鑑結果 

 此次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由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於101年度起展開新一週期評鑑,以了解師資培育之辦理現況,促進且協助各校培育單位之資源整合,建立品質保證與辦學改善機制。評鑑實施方式採實地訪評,評鑑結果採認可方式,以「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種結果評定。評鑑項目計有六項,包括:(一)目標、特色及自我改善,(二)行政組織及運作,(三)學生遴選及學習環境,(四)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五)課程設計及教師教學,以及(六)教育實習及畢業生表現。 

 評鑑結果的認定標準,第一階段由實地訪評的評鑑委員根據受評類科在各評鑑項目之整體實際表現,綜合受評類科之概況說明書與實地訪評情形,撰寫「評鑑評語表」,並提出六大評鑑項目之認可結果建議。第二階段再由認可審議委員會參酌受評類科概況說明書、評鑑評語表、申復意見,以及評鑑委員申復意見回覆說明等資料進行審查,並邀請實地訪評小組召集人列席說明,議決最終的六大評鑑項目之認可結果及整體評鑑結果。整體評鑑結果認定標準如下表,評鑑結果沒有排名,也不宜進行校際相互比較。 

對評鑑結果有異議 可提出「申訴」申請 

 103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之受評學校,包括中原大學、台灣首府大學、亞洲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及國立臺東大學,共計9所大學13個師資類科,整體評鑑結果均為「通過」,表現良好。 

 檢視103年度上半年師資培育評鑑之評鑑評語表六大評鑑項目分項為「有條件通過」者,絕大多數受評類科於「課程開設之邏輯架構,先後修課順序以及擋修機制」、「教育專業課程之規劃符合培育類科現場教學需求」及「師資生通過教師資格檢定之情形」等相關評鑑指標有部分問題或缺失需要加強改善,例如:僅以排課次序替代擋修機制且未建立明確規範、修課期間之實習與實務課程較少較無法滿足師資生之就業職場需求及師資生教師資格檢定通過率偏低等,評鑑委員均已於評鑑報告中建議受評單位加以改善。 

 受評單位如對結果有異議,可於收到評鑑結果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評鑑中心提出「申訴」。待申訴案件處理完竣且確認整體評鑑結果後,評鑑中心將依《師資培育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提請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報告確認,並進行評鑑結果運用之審議。有關各受評類科之評鑑評語表、六大評鑑項目認可結果與整體評鑑結果,已上網公告,詳情請參閱「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資訊網」網站(http://tece.heeact.edu.tw/main.php?mtype=sumr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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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兼職教師疑遭剝削 教部允溝通

http://www.cdnews.com.tw 2014-12-10 22:06:10
教育部長吳思華。
李漢揚/整理 

 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10日說,有大學不付兼任教師鐘點費或取消交通補助;教育部長吳思華說,已增加相關預算,會再跟學校溝通。 

 中央社10日報導,李桐豪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教育部同意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提高16%,但近日接到民眾陳情,有些學校自認有名,任兼任教師是榮譽,不付鐘點費;或有學校全面取消兼任教師的交通、住宿補助,也有學校是交給各系所處理,但各系所依規定不能有私房錢。 

 他說,不管國立、私立大學都做這些事情,這些現象完全破壞提高鐘點費的美意。 

 吳思華答詢時表示,因提高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所產生的經費,已編列在民國104年度預算案中,已經額外給錢,學校不能因此刪除其他補助,各校對兼任教師會有內規管理,會再跟學校溝通。 

 李桐豪會後受訪表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行政會議內容清楚紀錄,刪除兼任教師交通補助和住宿優惠,國立清華大學則是要求各系所用管理費支付交通補助費,這都是很難堪的事情。 

 至於哪些學校宣稱有名、不付兼任教師鐘點費,李桐豪說,這只是他聽到傳聞,有些學校有這個狀況,但還沒有證實。 

 行政院今年3月核定,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調高16%。 
技職教育法初審通過 業師將入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初審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未來技職教育體系不再受限於「大學法」,並將業師協同教學入法。初審條文中明訂,國中、小課綱應納入職業探索課程,讓學生及早認識不同職業狀況。

提案立委蔣乃辛表示,過去技職體系所有師資、課程、經費運用都要依照「大學法」,對技職教育是很大的設限;未來草案通過後,技職體系教育將有更完備的專法。

「技職教育法」草案也將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入法,明訂教師、業師等每任教滿六年必須到與學校合作機構實習至少半年,以瞭解目前產業狀況,避免產生學用落差。

初審條文明訂,除國中、小課程綱要應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等相關內容,高中、國中必須安排學生企業參訪。蔣乃辛認為,學生在國中畢業得面臨一般或技職體系的抉擇;高中以後無論直接就業、考大學或技職校院,每個層級勢必要有不同職業探索與認識。

蔣乃辛說,「技職教育法」的突破在於打破以往「成績好的讀大學、成績差的讀高職」既定觀念,未來學校應先以孩子的「性向」為主,而非只看成績決定學校。

初審條文也規定,行政院必須組成跨部會的技職教育審議會,以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並依照區域產業及個人需求,規畫技職教育學校的實施。

為鼓勵校園創業,教育部原擬推動專科以上學校可以資金投入、技術入股等方式,開辦「衍生企業」,由於蔣乃辛堅決反對,該條文最終不予採納。

蔣乃辛說,學校可以拿校務基金或私校可用其盈餘投資企業,容易衍生變相營利等問題,他不希望學校利用這個條文不去辦教育,而去作延伸企業的工作。並表示若要設立,也應是選擇真正對學生實習研究有幫助的企業,希望教育部將配套方案擬出後,再重新送案。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今逐條審查完畢,預估最快可在月底完成三讀。

【2014/12/10 聯合報】@ http://udn.com/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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