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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觀光局開會針對『丙種旅行社』的討論】
2018/11/04 23:59:00瀏覽652|回應0|推薦0

【有關觀光局開會針對『丙種旅行社』的討論】,小弟去前年也曾參與,記得:
1.六都一省(好像有先統合)確為全部反對。
2.小弟發言:
(1)當年與學長合開長江,一開始執照沒開放,被罰九萬,後觀光局藍先生介紹,始合法。
(2)建議,年輕人可以找綜合,甲種合作,在下設部門。
(3)許理事長,最後爭取結語:
所有的創新營業項目,都在旅行業範圍內,可以鼓勵他們設分公司即可。
剛剛看下上面,也是鼓勵拼入。

當時,會中,小弟想:局會召開,必有緣故,因此,建議,不宜封殺,應拼入甲或綜合去創新。開頭: 小弟逕判為:假議題。許會長也屬意如此。聽了兩個年,也沒創世紀飛天登月旅行玩法啊...哈。
會後抓主管問: 這議題,是外部?
是外部!
委員?
笑笑....

小結:
看來,可能就是
1.資策會那群網路+派導遊的業者,想脫歐嘛(可能上面11/13又會來,哈)(前十大的,應該買他們的小公司)。小弟有提醒,【一碰到非法執行旅遊業務,必罰】他們幾乎完全沒讀過旅行業管理規則,當時。(小弟71年就被罰過),他們好像只有幾家資本沒問題的去申請了...可能資金不足的,聯合去孥...哈
2.更可能的是,排在前面的立委,被當地業者(里長的兒子搞解說之類)來孥,或已接外地來台有成效,但資本不足的人吧...
3.不知,是否快被翻盤了嗎?
邏輯上(營業理論),委員不是神! 不能被地方綁架,來破壞產銷次序。不過,感覺上,好像也不是壞事! (旅遊經紀人出櫃了,一導一公司好像也還好,熱鬧?這句是玩笑。前兩年沒配套必亂滴,這社會責任太大了,哈,品保說得對,配套要出來,試辦第一年一縣市2-5家,第二年加碼,第五年,可以設計丁種了,哈。)

週末愉快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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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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