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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00:33:10瀏覽426|回應0|推薦0 | |
【觀光局(署部),應該奪回 國家公園】 (一)命名思維 邏輯謬怪 內政部營建署 (2)【國家公園是『反營建』為主軸,卻讓營建管】。好比,旅遊是愉快的,導遊領隊考試的【法規(二)】,卻要叫【實務二】,這些公務員坐辦公室的,巴不得旅客領/導,兩軍常要學習對簿公堂當實務,哈。當服務員沒事小事一直講法條,那麼,事態就真的會走上法條,其理至明。 (二)觀光局可以行政管理【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動態人車,管國家公園的靜態石頭樹林會輸給營建署? (三)觀光局的實質經驗+觀光業的配合 週末愉快 (本週還有三篇,留下週用.哈) https://youtu.be/GwGTOxfgWy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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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