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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對馬英九先生「市長特別費案」判決無罪聲明
2007/08/15 15:11:45瀏覽496|回應0|推薦11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馬英九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也沒有施用詐術,致使會計、審計人員陷於錯誤,也沒有損害機關利益的意思,因此,從法律構成要件來看,馬英九沒有犯意,不構成「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或刑法的公務背信罪,因此判決無罪。新黨聲明如下:

新黨自創黨以來,一向堅持「是非黑白」與「公平正義」,更要求政治人物應「乾淨」、「清廉」。所以,新黨理直氣壯,呼群保義,共建新秩序。

新黨認為:「義」這個字的涵義,從最低層次的「俠義」、「道義」,到最高層次的「正義」,都蘊含其間。

新黨秉持一貫的立場,相信馬英九的清白,力挺在八年台北市長任內,兢兢業業,讓台北市的財務狀況大幅改善的馬英九先生。去年,馬英九先生被起訴後,新黨以「俠義」之心,立即召開記者會,情義相挺馬英九先生,也呼籲國民黨的朋友們,一同「俠義」相挺。因為,這樣的做法就是身為友黨的「道義」。

現在,作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台北地方法院,以公正、公平的判決,還馬英九先生公道。新黨認為:這不但是對奉行「清廉、正直」價值觀的馬英九先生的肯定;也是對全國清廉自持的公職人員的惕勵;這樣的結果,更是具體展現黑白分明的社會「正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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