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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1 19:20:05瀏覽701|回應3|推薦24 | |
還記得陳水扁總統民國八十八年競選總統時簽下「原住民與政府伙伴關係」的 承諾,搬遷蘭嶼核廢料場,至今..核能廢料儲存廠卻還在蘭嶼!! 甚至..總統在【國際兒童人權高峰會時】學長請總統留步遞上陳情書時, 總統拋了一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http://e-info.org.tw/against/2002/ag02050301.htm
那你在民國八十八年競選總統時簽下「原住民與政府伙伴關係」的承諾,搬遷蘭嶼核廢料場! 暫且打住總統的所有承諾,免的..等一下我就去倒扁了! .................................... 立法院三讀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條例」,未來政府選擇核廢料 《這個3讀通過也是網路查的》 雖然我才17歲沒有權力投票,不過想想! 雖然不太清楚..《1980年我還沒出生 儲存場在1980年原委會、台電在蘭嶼卻以"興建魚罐頭工廠為名" 興建核廢料儲存場。《
淨土 .. 與我們 .. 為了表達對弱勢團體的關懷,立法委員;高金素梅,瓦麗斯貝林, 曾陪同參加抗爭活動,但政府遷廠的動作卻 好幾次的抗爭行動.....《記得有一次我有參加..當時還小》 你們有聽見..國小生的怒吼了嗎! 你們有看到 拿著布條抗議的大家了嗎? 大都為了自己的家,在奮鬥
像流水...你們聽聽就忘了! ................................... 在網路上,我看到了 「貯存場一定﹝選在﹞人口比較稀少、低開發潛力的地方…﹝因此﹞一定屬於弱勢 團體居住的地方,那麼,這個抗爭﹝反核者打著社會公義等旗號﹞…可以想像。 經建會李高朝副主委對反核者一定要將核電廠逼走,深表不滿,因他們既抱怨核電 廠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又在核電廠找到最終處置場時以各種﹝為子孫後代、泛道德 等﹞理由,將它封殺出局;從經濟著想,若怕污染需將處置場除放在人少偏僻處, 「但是現在又以原住民等原因,弄得大家不知道要將它放在那裡;難道要將廢料貯 存場放在台北市,大家才會覺得比較安全舒服,也比較民主、仁慈嗎?」 看完他的感嘆..我不經感嘆起來!
設在你家旁邊,你也會感到不舒服
就因為我們是個弱勢團體嗎?? 那我們就不是人嗎??
就要將核能廢料最終儲存場,設置蘭嶼呢? 那你也是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明明就知道核廢場內【腐鏽筒整修要7年】民國88年簽下3年遷場的支票! 現在看來.. 還有 ~ 核能廢料儲存場內的儲存桶,估計至少有3000多桶銹蝕, 有輻射外洩的疑慮! 假以時日,問題有可能更嚴重!《分以下四類》 第一類,廢棄物桶表面經檢視完好的,直接移回壕溝繼續存放。 第二類,廢棄物桶表面油漆剝落者,則除銹補漆再放回。 第三類,廢棄物桶銹蝕破損但廢棄物體完整者,容器重裝, 第四類,廢棄物桶銹蝕破損或廢棄物體膨脹鬆散致嚴重變形者,重新固化。 .................................. 我查的資料↓ 台灣過去管理核廢料的歷史是不良的。 國內核電廠在管理核廢料的歷史是不良的。 其中例子如下: 1980年,原委會、台電在蘭嶼以興建 1982年3月,核一廠拋棄放射性廢棄物於台北縣石門鄉垃圾場,導致整個垃圾場受到 1984年6月,運送核廢料的船隻與漁船在金山外海相撞,廢料桶墜入海中。 其他運輸過 程之意外事故另有十起,所幸未發生外洩。 1988年3月,核一廠員工詹如意揭發台電非法出售放射性污染之冷凝銅管。 1994年,台電蘭嶼核廢料儲存場,發生儲存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 台灣管理核廢料之行政機關與法令均不足 台灣主管核廢料之處理與處置之機關是「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可是其能力與角 色,長久以來受到質疑。 此外,台灣的國會長久以來未深入關切核廢料之管理, 以至於 相關法令十分不足,相較於美國之「核廢料政策法」, 德國之「原子能法」,瑞典之公 民投票等,
相關網頁~ http://e-info.org.tw/against/2002/ag02043001.htm http://e-info.org.tw/against/2002/ag020503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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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呀!←《這句話是媒體報導的》
難道我們就要甘願嗎??
這是我們應該得的嗎?
這是屁話嗎?
難道 .. 在我還沒出生時,族人都被你們給騙了嗎?
還有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