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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下篇
2010/06/22 18:07:50瀏覽80|回應0|推薦0

序卦傳下篇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

有萬物,然後有男女;

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

有父子,然後有君臣;

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有上下,然後有禮義有所錯。

 

夫妻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恆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遯者,退也;

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

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

 

蹇者,難也;

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以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動也;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

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

物不可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物不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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