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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會之 王、柯 關說 醜聞
2013/09/15 14:55:38瀏覽218|回應13|推薦0
為何特偵組要申請電話監聽柯建銘 ( 注意 - 只有監聽柯嫌 ) :

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污案時,查到陳榮和的辦公室跟家中有不明來源的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所以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件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帳戶,涉嫌貪污,於是申請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所以9月5日簽結。

在監聽手機期間,赫然發現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在更一審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後,為了讓無罪定讞,找了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

關說的時間點跟內容 (今年2013 年):

6月18日:更一審判決無罪。

6月21日 下午 18:35:柯建銘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討論上訴問題,律師提到通常檢察官會比較晚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上訴,一般檢察官此類案子都會上訴。

6月25日:胡姓助理收到判決書。

6月26日 下午 16:53:柯建銘打電話給胡姓助理,確認檢察官姓名。同日,柯建銘與陳守煌連絡,知道檢察官由原先孫檢察官換成是林秀濤,柯建銘請陳守煌不要再上訴。於是,陳守煌找林秀濤到辦公室,要求林秀濤此案件不要再上訴,林秀濤告知尚未收到判決,要看判決內容才決定。陳守煌即以司法機關有預算的壓力,建議林秀濤檢察官不要上訴。林秀濤檢察官返回辦公室後,就向同辦公室的陳○○檢察官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6月27日:林秀濤檢察官收到判決書。柯建銘怕自己不夠力,所以又連絡王金平,希望王金平幫忙再向陳守煌關說一下。

6月28日 上午 11:50: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7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由通聯紀錄得知。)
同日 上午 11:52:王金平打電話給曾勇夫,講了93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由通聯紀錄得知。)
同日 上午 11:58:王金平再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2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由通聯紀錄得知。)
同日 晚上 20:30,王金平跟柯建銘連絡: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說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ㄘㄨㄥˇ台語)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6月29日 下午 13:34,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都到土城區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王金平再打電話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 Ok 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7月1日 下午 16:58: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172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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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易@guest
Re: 臺灣國會之 王、柯 關說 醜聞
2013/09/16 07:03
(轉載 from 愛呆丸) --
我發現挺王金平幫他講話的人不是綠營支持者就是討厭馬英九的人,他們當然也知道關說司法是錯的,但因為他們更討厭馬英九,相較起來,馬英九是「大
惡」,關說司法是「小惡」,所以他們寧願繼續批判馬英九的「大惡」,輕輕放下關說司法的「小惡」,用法律訴訟技巧幫王金平狡辯。

我認為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要把個人對馬英九的好惡放在一邊,不能因為討厭馬英九就要為反對而反對去合理化王金平關說司法的錯。

王金平現在用時間換取空間,想用法律訴訟延長戰線拖完他的立法院長任期,這是他的法律權利,但這正是大家常說法律不是在保護好人,是在保護「懂得」法律的人,而「懂得」法律的人可能是壞人。

一般小老姓不管證據怎樣來的,只要是真的證據就是證據,當聽了王金平和柯建銘的通話錄音,一般小老姓會覺得這個證據已經足夠證明王金平在關說司法了,如同馬英九說的,如果這不是關說,什麼才叫關說?

但是「懂得」法律的人的反應異於常人,他們會質疑監聽是非法的,因為他們知道非法的不能當證據,但如果監聽是合法的,他們又會主張案子尚未定讞,所以現在王金平還是「合法」的立法院長。看吧,這就是「懂得」法律的人如何在玩法律,而司法正義只能被他們玩弄啦!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我衷心期望審理本案的相關法官能夠加快審理速度,早日判決國民黨開除王金平是合法的,如果王金平順利做完剩下的2年5個月任期讓他成為「嬴家」,那司法正義和人民就成為大輸家了!

紫易@guest
Re: 臺灣國會之 王、柯 關說 醜聞
2013/09/16 01:05
社論-國會亂象 王金平難辭其咎.

Copied from 中國時報 2013年09月15日

馬王對決上演,九月政爭異常慘烈,在目前這一輪立院龍頭保衛戰中,王金平無論在法律攻防或是民意觀感中,都顯然佔上風;但是,這只能顯示,民意對正當程序及國家制度權力分立的重視,而不表示他們對王金平主導下的國會議事是滿意的。

事實上,立法院的支持度在歷來民調中都是敬陪末座的,民眾對國會議事的荒腔走板可說是厭煩已極,不論王金平最後是否能穩住國會龍頭寶座,我們的國會制度都到了該徹底檢討的地步!

立院重大弊端,早就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就以上會期為例,立法院五月底休會時,重大法案幾乎無一過關,因此而召集的第一次臨時會,卻因為朝野密室協商、為特定人士除罪修改會計法一事,引發眾怒,落得法案覆議收場;接下來八月召開的二次臨時會,民進黨再上演霸占主席台、打鬥噴血戲碼,結果當然是一事無成、草草收場。

事實上,打架鬥毆搶麥克風的戲碼年年上演,連國外媒體都視為另類台灣奇蹟,由於打架場面可說是司空見慣,立委諸公更覺得打鬥畫面不夠刺激,每次都要「別出心裁」想些新鮮花樣,從潑水到破壞議場門鎖,糟蹋立院設備還是小事,破壞民主原則才是嚴重的大事。

畢竟,服從多數、尊重少數是民主運作的基本原則,多數黨有責任也有權利貫徹施政理念,而少數黨則是在國會進行政策論辯,期待理念未來能為多數選民所接受;但台灣國會目前的狀況是,民進黨無能進行政策辯論,反過來以暴力衝突方式,讓議事無法進行,政府政策幾乎都無法過關,這樣的杯葛模式,已讓台灣形同是少數執政。

面對藍營要求動用警察權排除議事障礙,王金平一再強調排除議事障礙是藍營黨鞭責任,不該由本該議事中立的議長負責;確實,動用警察權茲事體大,而且有矮化國會之嫌,不該輕易出動;問題是,作為國會議長,王金平手中除了警察權外,難道就沒有別的手段了嗎?

事實上,由立法院自己制定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列了「立法委員問政不得有之行為」,包括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攜入危險物品等,主席可將違反規定者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最重的議處可停權半年。此一規定要作為議長手中的尚方寶劍,絕對是綽綽有餘;試想,任何立委被停權半年,不但坐失影響力、也完全失去表現舞台,和被判刑坐牢差不多,只要國會議長有心,這樣的處分絕對具有威嚇力。

但是,對那些打人的、口出惡言的、破壞公物的,王金平從未移送任何一人,無論是鄉愿也好、刻意籠絡綠營也好,這樣的作為都和他口口聲聲的議事中立原則,完全背道而馳。將爭議立委送紀律委員會,既是議長的權力也是責任,捨此不由、任由國會議事敗壞,王金平能說自己沒有責任嗎!

當然,議場上的衝突,只是立院諸多弊端的一環,立院最受民意詬病的,首推舉世無雙的朝野協商制度。這一套奠基於民國88年制定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取消了正常國會二讀的討論階段,法案一出委員會即送朝野協商;這一來不但將委員會架空,並且讓法案進入密室分贓的黑盒子。

朝野協商成為國會主軸,完全違反議事盡量公開的原則,更嚴重的是,朝野協商過程中,不論政黨大小,都同樣只能有兩個代表,換句話說,只有3席的台聯,其議事影響力,和有64席的國民黨無分軒輊。

尤有甚者,任何法案要排入院會議程前,一定要經過所有政黨黨鞭簽字,如此一來,別說多數決的原則蕩然無存,台聯或無黨聯盟手中形同掌握法案否決權,只要他們不點頭,法案就別想過關。若換算成選民數,則是數十萬選票的政黨左右國家議事,拿到數百萬、過半數選票的執政黨,反而是束手無策。

不合理制度可以長存,必然是因為關鍵人士從中獲利,王金平掌握國會協商制度這個利器,讓行政部門就範,也為自己建立起深厚人脈;可以說,這一套荒唐的國會制度,唯一成就的人,只有王金平,但整個國家體制卻因此受到傷害。

紫易@guest
Re: 臺灣國會之 王、柯 關說 醜聞
2013/09/15 15:15
林秀濤禱告後 供出關說內幕 --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3.09.15



高檢署女檢察官林秀濤說,特偵組冷氣冷到她證詞有誤,特偵組昨天反擊說,林秀濤穿外套接受訊問,原本拒絕證言,後來她向檢察官索取聖經向耶穌禱告,才決定供出關說內幕。
特偵組問林秀濤,「是否有長官關說不上訴」?她起先回答「否」,隨即改稱「拒答」,還緊盯螢幕檢視筆錄;檢察官反覆要求她釋明拒答理由,她說「如果釋明就等於告訴你答案了」。

檢察官見林秀濤是基督徒,決定休庭讓她吃飯思考,這時她果然要求要聖經禱告;特偵組請法警室提供聖經給她,林秀濤禱告後與教友聯絡,經教友開導,她不再拒答,改據實陳述。特偵組認為。她拒答是因害怕陷害「鄰舍」(指檢察長陳守煌)。

林秀濤日前指控,特偵組恫嚇她、曲解她的意思,還要她空手進偵查庭;特偵組一一反駁,指林秀濤全程沒反映冷氣太強,且她第二次訊問就穿上外套,並非穿著短袖衣褲偵訊,經禱告後主動承認「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

特偵組說,林秀濤證述過程平靜,有偵查筆錄及全程錄音、錄影光碟可證,認為林秀濤遭受各方壓力而飾卸辯詞,特偵組沒有曲解或恫嚇她。



全文網址: 林秀濤禱告後 供出關說內幕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164498.shtml#ixzz2ewXcfM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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