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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15 17:25:01瀏覽109|回應0|推薦0 | |
2011-11-15 工商時報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明年2月5日起,買基金一定要從本人戶頭扣款為了因應此一新政策,各銀行、投信通路近日都在清查基金投資人帳戶是否符合規定並通知投資人辦理各種必要的手續。 近期部份基金受益人已陸續接到各投信通知,要求凡是非自本人戶頭扣款的基金投資人必須更改基金扣款帳戶。投信基金銷售機構主管表示,如果投資人不變更扣款銀行的話,從明年2月5日起,將全面停止基金扣款。 投信公司表示,這是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信投顧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規定,受益人不得以他人之帳戶進行扣款,因此,基金投資人必須在101年元月31日之前將委託扣款戶改為本人帳戶之後才可以進行定期定額投資基金。 原本此新規定只侷限境外基金以及已成年者,不過,有些投信為了避免麻煩都從嚴且徹底執行,因此,將適用的對象以及範圍擴及至境內外基金以及所有基金投資戶。 也就是說,從明年2月5日起,父母親如要幫子女或者親人透過銀行扣款買基金的話,必須先將錢先匯到子女或者扣款人的存款帳戶後才能申購基金。 銀行財富管理的主管進一步指出,如果投資人無法於101年2月4日下午3點前完成指定扣款帳戶變更申請(包括讓銀行核印完成)的話,都將會停止基金申購。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1115000318&cid=1212 大登商務會議中心 http://www.inddbc.com/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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