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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樂學習日記--徵文活動
2009/02/26 18:57:00瀏覽562|回應0|推薦8
http://www1.businessweekly.com.tw/event/2009/school/diary_index.php

1.活動方式:
(1) 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本活動網站投稿,針對活動主題發表一篇投稿作品,每篇限1000字以內。
(2)參加活動者需留下真實姓名、E-mail、聯絡電話,以作為得獎時聯絡使用。
(3)每人不限投稿篇數,但最受歡迎獎,每人以一篇作品為限,如發現有重複得獎人的作品分列最受歡迎前三名,則得獎機會將自動順延給後面的投稿者。
(4)如遇推薦數相同的投稿作品,則先從推薦數相同的得獎者中依序抽出三個獎項,如抽完後仍有獎項名額,則遞延給後面的投稿作品,以此類推。
(5)推薦數累計統計時間至 2009/3/19 中午12:00:00止

2.活動期間:2/19(四)~3/19(四)

3.得獎公佈:
於活動結束後一週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且以得獎人於本活動所填寫之e-mail方式寄發得獎通知。得獎人未依指定時間辦理得獎程序者,或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以致無法聯繫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4.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需請自備身份證正反影本,親自到《商業周刊》領取獎金。
(2) 為維護得獎者權益參加本活動,需確實填寫您的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EMAIL資料,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以致延遲或無法確實聯繫活動通知或得獎相關訊息,《商業周刊》恕不負責任。
(5) 如發現有人刻意針對某篇投稿作品惡意灌水推薦,《商業周刊》有權刪除該篇投稿作品,以維持活動公平性。
(6) 參加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因推廣或行銷相關活動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參加者之留言文字,並得以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主辦單位有權保存留言文字,作為資料存檔,並提供給其他方瀏覽、轉寄及下載使用。
(7) 如個人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技術上問題,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商業周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 參加本活動者,若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商業周刊》有權取消抽獎或得獎資格。
(9) 依各類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有關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均應併入個人所得辦理扣繳。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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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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