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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13:45:14瀏覽5|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82.公司名稱:磐亞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5年2月財務狀況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8.因應措施:每月評價調整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及約當現金:241,517仟元。二.有價證券持有成本:3,801,739仟元。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持有成本:2,276,319仟元,評價調整:-438,808仟元。2.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持有成本:213,791仟元。3.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成本:1,311,629仟元。4.質押變動情形:截至本月質押股票:持有成本424,206仟元、帳面價值504,529仟元三.長期借款餘額:854,000仟元。四.短期借款餘額:1,530,0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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