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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15:40:35瀏覽1373|回應3|推薦13 | |
98年12月28日以新竹貨運從台中市寄出一件長寬高加總不到60CM的小包裹到台北縣金山鄉,貨運司機當場收取120元,事隔兩星期的今天99年1月11日居然說此包裹需要聯運(我也搞不太清楚),要求再加收75元,不清楚狀況的同事先代付後,才告知我此事。
隨後我立即打了新竹貨運客服電話,想瞭解這跨張的事情。事後客服人員回覆:『針對這樣的事情感到抱歉,會再加強內部這方面的訓練,此費用無法退回』。這樣官方的話,感覺好像反正被客人罵一罵就沒事了,難道這就是新竹貨運的處理方式!? 新竹貨運這麼大的企業,居然連應事先告知運費這樣的常識都缺乏。可憐的消費者卻只能生氣的默默接受。雖然不是很多錢,但感覺真的很差很差,總不可能為了75元,再花100元寄發存證信涵給消保會吧!? 在台灣本島寄一個普通的小包裹居然要花上195元的運費,還得別無選擇的只能付費,真的好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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