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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5 15:29:35瀏覽725|回應0|推薦0 | |
|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09804046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貴校(社大教學中心)98年第一學期講師座談紀錄表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98年第一學期98年5月2日講師座談紀錄表。 二、關於紅連明師建議:「各班找一位協助人員,請總部可以協助訓練E化能力」乙案,本府將於暑假期間針對講師及班代規劃兩場E化能力。 三、關於林建榮師建議:「設置專區,可以將學員優秀作品佈置展示,讓學員分享他人作品,並予以優秀學員獎勵、鼓勵…」乙案,請教學中心提供專區,將優秀的「社區回饋、講師建檔」資料供各班講師參考。 四、關於陳信華師建議:「社大規定2堂與社區結合之課程,但是這應該是社區發展協會的事情…」,本縣社大的任務有:提供社區民眾多元管道學習的機會,推動終身學習的教育理念,建立學習社會;結合各機關學校、文教基金會、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民間團體等之豐富資源,擴大社會參與;打開公共領域,擴展公共參與,培養現代公民之公民意識及提供民眾第二專長,深化生活技能,學習新技術,促進產業發展。社區回饋乃為深化課程,並具公共化,讓講師與學員回饋社區及關心社區。社區回饋的方式有很多,該講師有許多關於農業發展的創作,也是社區回饋的部份,本府訂於六、七月辦理講師工作坊。 五、關於翁素華師建議:「縣府活動或文化節等,可否事先彙整一份行事曆,交各班可以安排社區服務,方便進行社區服務;及提供社會福利單位或機構彙整表…」,請講師主動至縣府網站查詢,總部亦會將活動登錄社大行事曆,請講師逕行至google總部行事曆查詢;另社會福利機構名單請逕至縣府社會處─便民服務選項http://www.yunlin.gov.tw/home.asp 、http://wrp.yunlin.gov.tw/weblink.php及社大部落格─社會資源查詢。 六、關於黃麗真師建議:「雖然社大規定部份班級沒有設助理…總部可否結業時給予助理證書?」,本案提校務會議討論,各教學中心一併處理。 正本:雲林縣立雲林國民中學 副本: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雲林縣立西螺國民中學、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雲林縣私立大德工業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本府教育處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斗六教學中心講師座談會議紀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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