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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年間福清城內「恒益銀號」的莊票牛角印模
2011/05/18 17:44:53瀏覽1527|回應0|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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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年間福清城內「恒益銀號」的莊票牛角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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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年間,福建省福清(今天的福清市)城內的錢莊-「恒益銀號」,所發行憑票即支付的「莊票」印模;由三個牛角印模拼成,三字經文卻是從上到下貫穿三個印模連續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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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530公克,長17.8*8*2.8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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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角模板自上而下的文字:

和合二仙圖中嵌"福清城內"。

589字三字經印文圍繞中嵌"恒益銀號",

"憑帖取足清錢",

"光緒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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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個牛角印模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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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年福建省福清城內銀號發行的三種鈔票,最上一枚為恒益銀號發行的大洋券伍角,顯示至少民國二十年恒益銀號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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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共擷錄三字經1116字中的589字。

三字經全文(擷取紅字部分)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習相遠 
苟不教 性乃遷 教之道 貴以專 
昔孟母 擇鄰處 子不學 斷機杼 
竇燕山 有義方 教五子 名俱揚 
養不教 父之過 教不嚴 師之惰 
子不學 非所宜 幼不學 老何為 
玉不琢 不成器 人不學 不知義 
為人子 方少時 親師友 習禮儀 
香九齡 能溫席 孝於親 所當執 
融四歲 能讓梨 弟於長 宜先知
首孝悌 次見聞 知某數 識某文 
一而十 十而百 百而千 千而萬 
三才者 天地人 三光者 日月星 
三綱者 君臣義 父子親 夫婦順 
曰春夏 曰秋冬 此四時 運不窮
曰南北 曰西東 此四方 應乎中 
曰水火 木金土 此五行 本乎數 
曰仁義 禮智信 此五常 不容紊 
稻梁菽 麥黍稷 此六穀 人所食 
曰喜怒 曰哀懼 愛惡欲 七情具
匏土革 木石金 與絲竹 乃八音 
高曾祖 父而身 身而子 子而孫 
自子孫 至玄曾 乃九族 人之倫 
父子恩 夫婦從 兄則友 弟則恭 
長幼序 友與朋 君則敬 臣則忠
此十義 人所同 凡訓蒙 須講究 
詳訓詁 明句讀 為學者 必有初 
小學終 至四書 論語者 二十篇 
群弟子 記善言 孟子者 七篇止 
講道德 說仁義 作中庸 子思筆 
中不偏 庸不易 作大學 乃曾子 
自修齊 至平治 孝經通 四書熟 
如六經 始可讀 詩書易 禮春秋 
號六經 當講求 有連山 有歸藏 
有周易 三易詳 有典謨 有訓誥 
有誓命 書之奧 我周公 作周禮 
著六官 存治體 大小戴 註禮記 
述聖言 禮樂備 曰國風 曰雅頌 
號四詩 當諷詠 詩既亡 春秋作 
寓褒貶 別善惡 三傳者 有公羊
有左氏 有穀梁 經既明 方讀子 
撮其要 記其事 五子者 有荀揚 
文中子 及老莊 經子通 讀諸史 
考世系 知終始 自羲農 至黃帝 
號三皇 居上世 唐有虞 號二帝 
相揖遜 稱盛世 夏有禹 商有湯 
周文武 稱三王 夏傳子 家天下 
四百載 遷夏社 湯伐夏 國號商 
六百載 至紂亡 周武王 始誅紂 
百載 最長久 周轍東 王綱墜 
逞干戈 尚游說 始春秋 終戰國 
五霸強 七雄出 嬴秦氏 始兼并 
傳二世 楚漢爭 高祖興 漢業建 
至孝平 王莽篡 光武興 為東漢 
四百年 終於獻 魏蜀吳 爭漢鼎 
號三國 迄兩晉 宋齊繼 梁陳承 
為南朝 都金陵 北元魏 分東西 
宇文周 與高齊 迨至隋 一土宇 
不再傳 失統緒 唐高祖 起義師 
除隋亂 創國基 二十傳 三百載 
梁滅之 國乃改 梁唐晉 及漢周 
稱五代 皆有由 炎宋興 受周禪 
十八傳 南北混 遼與金 皆稱帝 
元滅金 絕宋世 輿圖廣 超前代 
九十年 國祚廢 太祖興 國大明 
號洪武 都金陵 迨成祖 遷燕京 
十六世 至崇禎 閹禍後 寇內訌 
闖逆變 神器終 廿二史 全在茲 
載治亂 知興衰 讀史者 考實錄 
通古今 若親目 口而誦 心而惟 
朝於斯 夕於斯 昔仲尼 師項橐 
古聖賢 尚勤學 趙中令 讀魯論 
彼既仕 學且勤 披蒲編 削竹簡 
彼無書 且知勉 頭懸梁 錐刺骨 
彼不教 自勤苦 如囊螢 如映雪 
家雖貧 學不輟 如負薪 如掛角 
身雖勞 猶苦卓 蘇老泉 二十七 
始發憤 讀書籍 彼既老 猶悔遲 
爾小生 宜早思 若梁灝 八十二 
對大廷 魁多士 彼既成 眾稱異 
爾小生 宜立志 瑩八歲 能詠詩 
泌七歲 能賦碁 彼穎悟 人稱奇 
爾幼學 當效之 蔡文姬 能辨琴 
謝道韞 能詠吟 彼女子 且聰敏 
爾男子 當自警 唐劉晏 方七歲 
舉神童 作正字 彼雖幼 身己仕 
爾幼學 勉而致 有為者 亦若是 
犬守夜 雞司晨 茍不學 曷為人 
蠶吐絲 蜂釀蜜 人不學 不如物 
幼而學 壯而行 上致君 下澤民 
揚名聲 顯父母 光於前 裕於後 
人遺子 金滿籯 我教子 惟一經 
勤有功 戲無益 戒之哉 宜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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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莊發行的「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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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號

  “銀號”與“錢莊”都是古代中國的一種信用機構,不同於主要辦理商業匯兌的“票號”,主要分佈在上海、南京、杭州、寧波、福州等地,在北京、天津、瀋陽、濟南、廣州等地的則稱為銀號,性質與錢莊相同。習慣上,華北、東北各地多稱銀號,長江中下游及東南各地,則錢莊、銀號兩種名稱都有,如漢口、重慶、成都、徐州等,錢莊與銀行並稱,但是,性質都是辦理銀錢業務的金融機構。

  銀號名稱的起源已難確認,記載銀號最早的資料是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的《帝京歲時紀勝·十二月市賣》一書:“錢店、銀號,換壓歲金銀小梅花海棠元寶。”另有嘉慶四年(1799年),在宣示權臣和珅罪狀時說:“……況銀號、當鋪尚未抄畢,已有數千餘萬兩。”由此可見,至遲在乾隆二十三年已有銀號的存在。

  到抗戰勝利後,政府規定,其業務經營與錢莊相同者一律改稱為錢莊,至此,銀號的名稱便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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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錢莊

  追溯歷史,明英宗正統年間(1436-1449),大明寶鈔貶值,朝廷放鬆用銀禁令,銀錢公開流通。此後幾代,由於私錢龐雜,銅錢輕重不一,成色各異,制錢、私錢、白錢三者之間的比價差異大,變動多,兌換業更為發達。如嘉靖時大開鑄爐,錢幣名類繁多,單是制錢就有金背、旋邊等幾十種名目。在此情況下,販賣銅錢和私鑄、私熔更多,乃出現若干專營銅錢兌換的金融組織,稱為錢店,又叫錢鋪、錢莊、兌店、錢肆、錢桌或錢攤。

  嘉靖八年(1592),私販銅錢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販賣銅錢,導致經營貨幣兌換業務的錢桌、錢鋪等“私相結約,各閉錢市,以致物價翔踴”。明萬曆五年(1577),龐尚鵬奏准設立錢鋪,是為錢鋪法定之始,以市鎮中殷實戶充任,隨其資金多寡,向官府買進制錢,以通交易。

  從錢鋪發展到錢莊,開始的時候,許多錢莊並非單純做銀錢兌換,往往兼營其他行業。如上海錢莊的鼻祖為“浙江紹興人”,傳說“乾隆年間他在南市老城廂開設炭棧兼做銀錢兌換生意”;寧波錢業鼻祖稱“方七”者,原是個鞋匠。又如南京、九江錢莊有“兼做彩票”者;樂平地方有“布店兼營者”;在南昌、上海有些錢莊因兼營米業又稱“錢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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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錢莊、銀號的衰興

  明末,錢莊已成為一種獨立經營的金融組織,不僅經營兌換,還辦放款,供給簽發帖子取款的便利,原來在兩地聯號匯兌的匯票,也成為錢莊發行有鈔票性質的信用流通工具。此外,若干小規模的兌錢鋪、錢米鋪等,在農村相當活躍。隨著錢莊的發展、家數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後出現了錢莊的行會組織。

  明代建成的錢莊,延續到清及民國繼續發展。清以銀兩為主,兼用制錢,晚期加上銀元、銅元和紙幣,延伸到民國沿用,更為複雜多變。這五大類貨幣之間及其本身就有多種成色、版別、折價、鑒定、公估、兌換行情及地區差價等等的計算行用。因此,清初四朝時錢莊業務愈加活躍,除包攬兌換外,還大做存放匯和保管保證等業務,並發行錢票和其他票券,成為該期的主要金融機構,操縱兌換和銀行大權。

  嘉道年間,清廷內憂外患接踵而至,財政困難,市面不景氣。有些錢莊投機倒把,多有倒閉。咸豐年間,京滬等地錢莊出現倒閉風潮,如咸豐三年二月十五日這天,北京就因擠兌風潮,倒閉錢莊二百多家。

  清末及民初,在洋行和外國銀行扶植下,銀號又興盛起來,趨向買辦化,成為外商銀行勢力進入內地的工具。

  清代晚期,上海的銀號已有一定的發展。上海銀號20世紀2030年代最盛時期有50餘家(臨時附設者尚不在其內),集中分佈于九江路、四川路、天津路、河南路一帶。此外還有散在泗涇路、博物院路、邁爾西愛路、鄭家木橋路等處,並曾有上海市銀號業同業公會組織。

  民國26年(1937年)抗戰爆發,借助於公共租界的庇護,在金融中心區域更紛紛創設小銀號,計有寶裕、晉大、榮德、協華昌、來發順等銀號百餘家之多,實乃畸形發展,業務也多轉向投機。抗戰勝利後,政府規定,其業務經營與錢莊相同者一律改稱為錢莊,至此,銀號的名稱便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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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魁勝東銀號發行的七串制錢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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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改宣統元年北京聚豐銀號伍兩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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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貳年,號取大壹千伍百文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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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錢莊發行的莊票

  早期的錢莊,大多為獨資或合夥組織。規模較大的錢莊,除辦理存款,貸款業務外,還可發莊票、銀錢票,憑票兌換貨幣;而小錢莊,則僅僅從事兌換業務,俗稱"錢店"

  屬私營的銀錢店,雖有錢莊、錢鋪、錢店、銀號等多種稱謂,但是都屬地方性的金融行業,其業務主要是兌換銀錢和印發錢票、銀票,以配合制錢和紋銀,發揮金融支付手段的作用。

  私人錢莊印發的莊票、銀錢票,印刷品質多半簡單、粗糙,票面金額數字多用手書寫,只依賴特殊紙張、暗記、干支排序、書寫筆法、印戳等作為防偽措施。

  莊票信用卓著,在市面流通,如同現金,為中外貿易雙方所認可,被外商稱作在貿易中非常有價值的中國金融檔。錢莊按存戶寄存錢()填發存款收據,不記名,認票不認人,可流通市面。後演變為印發固定形式票據,隨時填寫金額加蓋印章。最後由錢莊印成一定金額具備各種核對條件的錢票或銀票,統稱莊票,可在各地通用。

  據咸豐九年(1859年)錢業重整業規時稱:“上海各業銀錢出入行用莊票,百餘年矣,……”說明上海錢莊開始使用莊票的時間約為乾隆二十年(1756)前後。現保存在內園的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上海縣的一張告示石碑記載:“據監生徐渭生,職員黃必振、戚椿、葉永臨,監生陳鑒、李煦稟稱:生等在治錢莊生意或買賣豆麥、花布,皆憑銀票往來,或到期轉換,或收劃銀錢……”可見當時莊票的用途已經很廣。

  自五口通商、外國資本入侵後,莊票用途擴大,被外商利用為推銷洋貨的有效工具。因為通過使用莊票,中國商人向洋行購買貨物可以不必先付現款,只要交付莊票,洋行待票到期向出票錢莊取款,中國商人則將貨物儘快銷售後向錢莊償還債務,並可第二次向錢莊申請出給莊票,再向洋行購貨。如是中國商人向錢莊負責,而錢莊對洋行負責,使洋貨得以行銷至中國內地。到19世紀70年代,中外貿易進一步發展,洋行利用莊票開展貿易的範圍也就更為廣泛。

  莊票的格式非常簡單,僅用一頁白紙,編列號數,書明金額、日期、發票莊號名稱等,不指定收款人,可以憑票即付。莊票分即期與期票兩種。即期見票即付現金;期票也稱遠期莊票,於到期日兌付現金。19世紀50年代,有10天、20天為期的期票,60年代以後,期限普遍為510天。

  錢莊有應客戶要求對所簽發的莊票進行驗付保付手續,叫做“照票”。商家至錢莊請求出莊票的,須扣付手續費,叫做票貼,每千兩收2錢起碼,最高不超過5錢。收付莊票時向付款人(收款人)收取因兌換莊票需送現金的費用,叫做票力,歸錢莊棧司所得,有“雙力”和“單力”之分。同業中付“單力”,每千兩付7分,外行付“雙力”,每千兩14分。

  錢業為維護莊票的信用,對莊票的掛失止付限制甚嚴。規定如確因被水、火、盜竊或遺失,須由失票人出具證書,請求掛失止付,並登中外著名報紙各一份,聲明作廢,一面向地方官廳存案,得暫時止付,過100日後毫無糾葛,失票人可覓殷實保證人或殷實商號出立保證書,再行付款。1863年還規定,錢業不入同行,不得出莊票。

  由於錢莊過去均用舊式簿記,又無營業報告,對莊票的數量、金額很難統計。據民國8年對錢莊發出的莊票所作的估計,年約80萬張,平均每家出票1萬號,大約每莊發出票面金額每年最少者約1500萬兩,最多約3500萬兩,平均約2000萬兩,總額約為十六、七億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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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朝錢莊「莊票」存世稀少

  大陸著名錢幣專家余榴梁藏有一件世界孤品上海清代錢莊莊票,發行於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錢莊票據背面印有清代時期上海租界地圖,面值為一千文,據稱:該票據是上海目前唯一保存下來的清代錢莊莊票實物。

  由於錢莊發行的有價流通實物票據,流通後又被錢莊全部回收登出,能留下來的是寥若晨星。目前大陸國家博物館以及國家權威資料文獻,均無上海清代錢莊票的記載。因此上海出版的多部近代貨幣史著作,在引用實物資料時,均選用春恒茂一千文莊票作為唯一的實物示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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