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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17:17:31瀏覽3712|回應1|推薦0 | |
* * 伍百文大清寶鈔—現存清朝最小面值的鈔票 順治元年(一六四四)清世祖定都北京,鑑於各朝濫發紙幣的惡果,即不願再重蹈覆轍,發行紙鈔。順治八年(一六五一),為了用兵江南的龐大軍需,不得不仿照明朝「大明通行寶鈔」發行「順治鈔貫」紙幣,面值在十文到一貫(仟文)之間,每年限定發行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文,到順治十七年即廢止收回,也許是當時回收的太澈底,這批清朝第一次發行的紙幣至今沒見過實品。 咸豐三年(一八五三年)二月,清朝因為每年輸入六萬箱鴉片所支付的千萬兩白銀,幾近國 咸豐三年十二月,再發行「大清寶鈔」,又叫錢票、錢鈔,和前述官票相輔流通。寶鈔以制錢為單位,先發行貳百文、伍百文、壹千文、壹千伍百文、貳千文五種面值;咸豐五年再加發伍仟文、拾仟文、貳拾仟文、伍拾仟文、百仟文五種面值。寶鈔形制為長方形,上額書「大清寶鈔」,花紋、字號、紀年和官票相同,下方說明為「此鈔即代制錢行用,並准按成交納地丁、錢糧一切稅課捐項,京外各庫一概收解,每錢鈔貳千文抵換官票銀 清政府原本想使紙幣鈔票和實物銀錢並重的本意,在清政府只發不收,民間在兌換不到現錢的情形下,頓時崩盤,使得官票在發行六個月後,寶鈔在發行十天後,大打折扣,有人趁機壓價收鈔,再按五成比率交納稅款或解庫;外商也伺機打劫,壓價收鈔抵付關稅;除京都外,各省只有山西、陜西、福建三省行用,天津還包給商人承包發行,導致幣信全失、幣值大跌。到咸豐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官票已無人問津,寶鈔也跌到面值的百分之二、三,形同廢紙,當官方都不再收用鈔票後,只好停發;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年)正式諭令收回,又應了中國自北宋仁宗天聖二年(一0二四年)第一次發行交子紙幣開始,歷朝政府始終無法迴避因濫發紙鈔而使紙幣崩盤的宿命。 圖所示「伍百文大清寶鈔」,因為史籍上所載更低面額的貳百文,至今沒有見到實品,一個可能是史料記載有誤,一個可能是貶值後不值幾文錢而被棄如敝屣。摒除清朝地方政府自行發行的票券,以及清朝最後十五年才批准成立有發行準備的新式銀行銀兩(元)兌換券不計,這款伍百文成了現存清朝政府直接具名發行的最小面值鈔票。 依照清朝山東武訓行乞興學所述:每日只費錢兩文,買個饅頭囫圇吞。按現在市價,一個山東饅頭十元,制錢伍百文可買二百五十個饅頭,按當時幣值約合現在的新台幣二千伍百元;但是,若按它崩盤時的幣值計,則只值新台幣五十元;只是,此刻的伍百文大清寶鈔,因屬逾百年的歷史文物,品相完好的存世也不多,使得它此刻的流通價值反而高達新台幣六千元,還超過它當初的幣值。但是,如果加計利息(以5﹪年複利計),即使當初只值五十元,經一百五十八年後的今天,也已增值成十一萬一千三百九十八元五角,清楚說明「活用錢」遠比「收藏錢」來得有效益,值得想「藏錢增值」的朋友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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