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三願
有些事情的解決,
只要個人決定就好;
有些事情的解決,
牽涉到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
個人努力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而已。
民國100年,
由於年底有立法委員選舉,
隔年初有總統大選,
重大的問題容易受到重視,
有利於解決一些較困難而拖延已久的問題,
因此希望能掌握時機,
解決下列三件事情:
一、
通案解決卡債問題,
使百萬卡債族不必再躲躲藏藏。
二、
解決失業問題規劃案能夠起步,
失業勞工只要想工作就會有工作。
三、
司法改革的理想能夠逐步落實,
讓公平正義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希望的實現需要許多人的共同努力,
我會爭取做那最努力的一個。
1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