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取代甲君謊言 自己去跟法官說」
【綜合報導/蘋果日報/2006/11/06】總統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國務機要費案,他批評檢察官陳瑞仁,當初承諾對於機密外交部分要封存、保密,但仍是在起訴書上曝光。但檢察官陳瑞仁昨晚回應:「如果陳水扁到了法院又編了另一套說法,取代『甲君』的謊言,那請他自己去跟法官講。」
扁珍涉貪政治風暴
總統陳水扁昨還質疑陳瑞仁,未給他與妻子充分說明的機會,陳瑞仁更明白指出:「檢方多次表達打算再次訊問機會都被婉拒,若檢方掌握相關事證,偵辦動作已經攤牌後,還給被告修正供詞的機會,豈不等於是在配合被告圓謊?」陳瑞仁還透露,李碧君等4人10月31日坦承偽證時,自己還打算聲請羈押,但考慮當天有許多律師在場,即扁珍三度拖延檢訊問
陳瑞仁強調,他在雙十節前後就不斷跟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聯繫,希望10月18日到24日之間的任何一天,安排扁珍兩人同日接受隔離訊問,總統府兩度通知延後,最後才同意10月27日,於官邸偵訊總統,但當天要求同時訊問吳淑珍時,又遭陳水扁以吳身體狀況不佳婉拒。
陳瑞仁表示,10月31日,陳瑞仁傳訊4證人,戳破有關「甲君」的謊言當天,曾請書記官親至官邸,送達二次訊問吳淑珍的通知書,但隔天下午,吳淑珍又以傳真表示無法二度應訊。他強調,相關事證明確後,認定沒有再傳吳淑珍的必要,況且兩次偵訊陳水扁期間相隔80天,扁如果認為有再次說明的必要,應有很多機會向檢方說明,而不是等到謊言被戳破之後,才急於提出另外一套說詞。
而陳水扁在昨天的記者會中表示,面對中國外交打壓,很多外交工作不能講,「他(陳瑞仁)說要替我保密、封存,所以我說過程給他參考」,但在起訴書裡,很多外交工作和人名都寫在裡面,這要如何保密?陳水扁還說:「現在我要對被起訴書中有寫到的人,造成的困擾,讓你們未來工作財產或其他事情受到傷害,我要道歉。」使羈押4人也無法避免串證,才未聲押。
陳瑞仁:機密另封存
對此,陳瑞仁反駁:「偵訊相關人員時,都會和被訊問的對象充分溝通,如何撰寫筆錄,避免將來因律師閱卷影印筆錄時導致洩密,我還提醒總統,用代號方式避免涉及機密的人員曝光,偵訊後也還特別將機密人員的名字,另以小信封封存,連同涉及機密外交部分的筆錄,一併集中裝訂。」
對於到處收集發票,陳水扁在記者會中說,這也不是現在才有,2002年就有,一直到今年,如果說2002年不可以,主計單位也好,審計單位也好,為何沒給我們糾正?連續好幾年都過了,審計單位審過了也沒說怎樣,到第5年說不行,這樣我是要怎樣做?
陳水扁還舉例說,過去國民黨政府,也有一個人用領據拿了120萬元的非機密費用,「檢察官不是說領非機密費要用單據,這樣看起來,過去也可以用領據啊!」「過去總統府的慣例,前後不一,不懂也沒有人跟我們上過課?」
關於陳水扁的說法,記者昨天無法聯絡上審計長蘇振平、發言人王永興,不過王永興日前曾說,審計機關執行任何查核事務也都是依法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