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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纜車案 北市府:陳水扁裁定BOT
2007/11/07 05:01:25瀏覽452|回應1|推薦19

【中央社╱台北六日電】

對於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世堅表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規避環境保護評估,大開財團進入國家公園方便之門,是北投纜車弊案的始作俑者與幕後藏鏡人。市府新工處說,這是中央與地方推動公共建設的共同決策,BOT方式開發是前市長陳水扁任期內裁示,前市長馬英九未介入其中。

 

至於王世堅指稱,財團在國家公園大興土木興建溫泉會館,其實這些設施是招商公告後,內政部在國家公園內新開放出來的「允許使用項目」,中央官員藉由國家公園內核發建照程序收取賄賂,與台北市府無關。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今天傍晚強調,北投纜車弊案為何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遭判重刑,為何會這樣?大家可以想一想。他說,北纜弊案已經在司法機關偵辦審理中,一審判決的事證都很清楚。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晚間發布新聞,嚴正駁斥指出,王世堅企圖將北投纜車中央弊案誤導為北市府決策錯誤,顯然是在時間、內容、程序上扭曲事實,企圖操弄選舉議題轉移焦點。

 

對於王世堅(台北市)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要求台北市長郝龍斌應「大義滅親」,移送北投纜車弊案相關資料給檢察官偵辦。

 

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在任內涉及北投纜車弊案收受賄賂,並在擔任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期間,侵占政治獻金,又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詐取財物。台北地方法院今年九月十四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扣案的機票與財物,應追繳或以財產抵償,本案仍可上訴。

 

台北市政府新工處晚間強調,「北投纜車計畫」是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解決陽明山交通問題,於1989年提出,因當時纜車路線並未連接至台北市,在1993年被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駁回,於是陽管處再規劃路線延伸連接新北投捷運後,在1998年分別向營建署前署長黃南淵及前市長陳水扁簡報,共同決定現今纜車路線。

 

新工處也強調,公共建設是否以BOT方式推動,跟需不需要辦環評是不相干的兩碼事,公共建設不管用什麼方式推動,一旦達到辦理環評的門檻,一概要做環境影響評估評。

 

北投纜車案是在2001年經行政院環保署函釋「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依法推動,並未規避環評。新工處說,這是中央與地方基於推動公共建設的共同決策,採BOT方式開發是前市長陳水扁任期內裁示的,前市長馬英九未介入其中。

2007/11/06 中央社】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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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嗎?
2007/11/07 14:24
我有搭過貓貓纜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