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7/01 06:49:55瀏覽396|回應0|推薦11 | |
陳志賢/特稿/中國時報/2007.07.01 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府以新聞稿方式指承辦檢察官陳瑞仁,「未經總統同意取走資料」;但回顧陳水扁總統去年九月帛琉談話,說他尊重司法、配合調查,沒有任何抗拒,「全部資料都提供檢察官」,對檢察官嚴守國家機密的保護義務有信心,時隔不到一年,說法顯然前後不一,自相矛盾。 根據總統府網站去年九月五日「總統訪問帛琉第三天行程及與隨行採訪媒體茶敘」的新聞稿內容,就有陳總統主動向媒體談到國務費,其中一段為「因為有關國務機要經費的使用,現在已經進入查黑中心檢調調查的階段,一些細節由於偵查不公開,我們也不便為檢察官來擅自說些什麼。」 「但是總統府也好,包括本人也罷,我們全部都尊重司法、配合調查。相關經費的使用,用在哪裡?包括一些領據、或者匯款,我們都全部向查黑中心、檢察官來做說明並提供,所以這一部分,我是要再一次的來報告,我們尊重司法,也要接受調查,而且全部充分的配合,沒有任何的抗拒。」 去年九月到今年六月,陳水扁自相矛盾,總統府網站記載得清清楚楚,誰是誰非也就明明白白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